刚成立4个月业委会遭弹劾 镇政府能否成召集人?——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刚成立4个月业委会遭弹劾 镇政府能否成召集人?
2009年06月18日 10:14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17日),成立不满4个月的通州荔景园小区业委会遭到“弹劾”———一份潞城镇政府张贴的公告称,20%以上的业主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委会。但业委会主任杜远飞称,此前并未收到任何业主提议。

  未见明确提议不开大会

  杜远飞介绍,业委会成立于今年2月19日,由全体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在镇政府相关部门备案。目前业委会有4名成员,他担任主任。

  杜远飞说,业委会成立后,主要工作是召集业主大会,决议公开招投标选聘新物业。但随后,潞城镇政府在小区贴出公告称,决议未达到规定票权数,为无效决议,原物业继续为小区服务。

  6月1日,业委会收到一份潞城镇人民政府要求限期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通知,称已有符合规定票权数业主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责令业委会在15日内召集,并就重选业委会事项表决。

  杜远飞回忆,5月下旬,小区停车场保安曾转交他一份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函件。但他认为此类函件应由有意见的业主正式提交,遂未接收。当他向相关部门要求出示业主提议时,遭对方拒绝,因此未召集业主大会。

  镇政府成立大会筹备组

  “我们未做任何不符合规定的事。”杜远飞说,业委会积极开展工作,其间也未收到业主明确的反对意见。

  根据昨日的公告,20%以上业主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且按照《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由镇政府作为召集人,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昨日,记者致电公告下方的联系电话,接线者为潞城镇政府民政科工作人员。但对方表示,不清楚详情。民政科裴科长称,他们是在区建委小区办指导下开展工作的,不便透露详情。

  而后,记者多次联系通州区建委小区办,但对方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

  - 专家点评

  “政府业委会

  都缺乏经验”

  点评人: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理事长蔡若焱

  业委会是召集业主大会的合法主体,但《指导规则》也规定了政府的指导职能,即20%业主提议召开而业委会没有召开,政府有责任进行督促。但这个过程中,政府只能给予指导和帮助,不能代替业主进行筹备工作。

  业主有权利“弹劾”业委会,但必须说明事由并公示。在这一事件中,如反对方业主没有直接、明确表明提议,而是绕过业委会向政府要求改选,是不符合程序的。

  不过事后,业委会也没有权利要求政府出示业主的反对提议。如质疑政府行为的真实性,可采取法律手段。整个事件反映出政府和业委会都缺乏经验,不妨双方坐下来谈谈,把程序协商好。(记者蓝筠)

【编辑:傅丽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