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频发 各界呼吁长沙应制定地方性物业法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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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纠纷频发 各界呼吁长沙应制定地方性物业法规
2010年01月18日 11:18 来源:红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哪个业委会不希望小区风平浪静?”1月17日,长沙鑫天鑫城小区业委会主任任志华在电话中和记者连叹“心力交瘁”。半个月前,因为业主与物管之间的矛盾,鑫天鑫城小区业委会将小区的物业公司虹景园公司告上法庭。目前,小区业主们正在等待雨花区人民法院的判决。

  长沙的业主和物业之间频频出现纠纷,并且矛盾不断升级。跳出各方纷扰的细节,物管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已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并引发讨论:长沙的物管到底怎么了?到底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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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教新村:一场自治最终妥协

  和鑫天鑫城对簿法庭目前尚处于悬疑阶段不同的是,科教新村自治失败的案例。

  湘诚房地产公司投资建设的科教新村共有五个小区近万人,由湘诚房地产公司旗下的湘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经营。由于业主们认为湘诚物业管理期间“保安形同虚设”,2008年1月4日,第五区召开讨论大会后决定走自营式物业管理模式,经过第五区业委会民主投票,众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入第五区物业管理。

  独立自治随即引来冲突,2009年5月5日,负责一至四区的自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纠集30余名保安,冲到第五区抢占第五区保安室,试图强行“接手”第五区。这场冲突,以5月下旬岳麓区房产局责令第五区停止物业“自治”及终止和众尚物业的合同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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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议:制定地方性物业法规

  湖南大学社会学教师裘丽作为科教新村第五区的住户,对业主与物业的矛盾有着自己的理解:原来,中国主要的社会组织形式是以地缘、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组织形式,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小区作为新的社会组织出现,在现有法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就必然出现一系列矛盾。“业主与物业的矛盾要得到解决,必须要制定地方性法规,使得众多矛盾可以在有序的氛围得到解决。”裘丽说。

  政协委员、民革长沙市委委员、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冷雪飞1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长沙物业与业主纠纷频发是监管不力。物业管理在我国兴起时规范管理不是很严,发生问题是必然的。应建立地方性的法规,尽可能使得相关程序运作规范,有章可循。

  新闻链接

  98%楼盘前期物管与开发商沾亲带故

  本报1月17日讯在政协长沙市十届三次会议上,长沙小区、楼宇的物业管理问题,成为委员们关注的焦点。不少委员纷纷提出建议政府出台相应法规,限制与小区开发商沾亲带故的企业参与本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招投标;清查未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楼盘;尽快出台结合长沙实际情况的《物业管理办法》。

  【现状】

  85%小区没有业委会

  “目前,我市98%以上的楼盘均是开发商自己开发,自己进行物业管理(法律界定为前期物业管理)。全市85%以上楼盘小区的业主委员会都没有成立。”来自民进界的长沙市政协委员段曼珍说,这样,一旦发生物业纠纷,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本无法得到及时的维护和实现。

  民建界的政协委员张德民建议,政府应出台相应法规,限制小区开发商自营或连带公司参加本小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改变过去谁开发,谁管理的落后模式。这既能让物管企业及时发现开发商交付建筑的质量问题,又能协助业主收房、验房。

  为优化长沙市物业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段曼珍则建议:结合长沙市的实际情况,以及人文居住和地理环境,尽快出台《物业管理办法》;尽快清理长沙市未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楼盘,让业主有一个诉求的平台和渠道;政府房产部门在业主的参与下,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进行量化评定。

  [稿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陈月红 实习生 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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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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