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健全廉租房退出机制 申请者收入审核内容确定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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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健全廉租房退出机制 申请者收入审核内容确定
2009年06月03日 10:19 来源:解放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陈继刚代表在两会中提交的书面意见《关于推进本市廉租房工作的建议》日前得到回复。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今年将进一步放宽准入标准,扩大廉租政策受益面;并将加大房源筹措力度,在全市推行实物配租新机制,努力提高实物配租比例。

  目前廉租住房申请标准是:家庭人均月收入800元;金融资产准入标准9万元。截至去年12月底,全市累计有4.4万户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正逐步建立廉租住房申请家庭收入认定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

  陈继刚调研发现,目前核对工作主要以民政和财税部门的信息为主,对于未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隐形就业以及其他现金收入很难核查,他建议完善收入核对机制。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对收入核对的内容已确定,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过去收入的节余资产,包括家庭金融资产、房产、机动车等。市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订“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 ,以加快建立健全本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体系。

  陈继刚说,由于房源筹措难度比较大,目前享受实物配租的廉租家庭比例还较小。市场上适应廉租对象租赁的房源比较缺乏,租赁关系也不够稳定,有相当部分廉租对象虽可享受到租金补贴,但租不到房。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已确定了筹措廉租房源的主要途径:收储小套型存量产权住房;配套商品房转化廉租住房;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建廉租住房;在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项目中改建廉租住房;代理经租、转租社会机构或个人的住房包括享受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原住房等。

  “本市将实施多种措施,健全廉租住房退出机制。”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通过订立相关租赁合同,对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采取停发租赁补贴、实行市场租金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办法;对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但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允许其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编辑: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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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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