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某区限期内签拆迁合同 拟奖300元/平方米——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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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某区限期内签拆迁合同 拟奖300元/平方米
2009年10月29日 11:37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高明沿江路以东拆迁补偿初步方案出炉

  框架结构住宅补偿标准初定3000元/平方米

  高明区近日通过政府网发出沿江路以东(含玫瑰路以东)区域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公告后,其补偿标准和安置问题引起了广大拆迁户的高度关注。

  昨日,相关部门透露,根据初步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改造片区内框架结构住宅的货币补偿标准为30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为2700元/平方米。对于住宅类拆迁户,从入户动迁起计算的前3个月内,签订合同者还按每平方米300元进行奖励。该方案有待在下月17日举行的听证会上进行讨论研究。

  影响:改造区域涉及200多户居民

  据介绍,此次改造区域为沿江路以东与玫瑰路以东两大片区,一共涉及200多户住户和40余家企业。据高明区《沿江路以东一带区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这一区域今后将建成高级休闲消费区、商住区,成为市民休闲活动中心。根据初步方案,住宅货币补偿的基本标准为:框架结构30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2700元/平方米。商铺货币补偿标准为:玫瑰路6000元/平方米,沿江路4000元/平方米。

  在原补偿标准基础上,从入户动迁起计算,前3个月签订合同者可享相应奖励。此次听证会将于11月17日举行,本月30日前相关的利益人或组织可申请参加拆迁补偿方案听证会。

  补偿方案

  初定三种并设拆迁奖励

  昨日,记者从高明区建设部门公布的《沿江路以东(含玫瑰路以东)区域旧城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中获悉,此次拆迁补偿拟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及货币补偿相结合等三种方式供拆迁户选择。

  根据初步方案,选择货币补偿的,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选择产权调换的,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如果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则可按照框架结构30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2700元/平方米获得补偿。另外,拆迁户也在就近原则的基础上,选择产权调换及货币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即如果拆迁户原房屋面积比安置房小,则须支付差价,反之亦然。

  此外,根据初步方案,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合同的拆迁者可享受奖励:其中,住宅类从入户动迁起计算,在前3个月内签订合同者,每平方米奖励300元;商铺类则从入户动迁起计算,在前3个月内签订合同者,每平方米另奖励基本价的10%。

  安置房

  拟建在西江新城内

  初步方案中提到,此次拆迁将实行异地安置,安置房建设地点位于西江新城荷富大道荷城供电所侧。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在拆迁期限内搬迁,可享受一次性搬家补助费。如户口登记簿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下,每户享受1000元补助费;5人以上则每户享受1500元补助费。对于商铺房屋,如使用人拆迁期限内搬迁,按商铺建筑面积可享1500元到4500元的搬迁补助费。

  安置方面,初步方案决定,选择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被拆迁人,在临迁过渡期间,有两种临迁安置方式:一是拆迁户自行解决,可享受临时安家补助费;二是使用拆迁方提供的临时周转房。如果拆迁户自行解决住所,可按照每月8元/平方米获得补助费。补助费从被拆迁户交出被拆迁房屋起到通知交付安置新房的两个月内发放。  (记者李传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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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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