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出“国十一条”细则 设定5类住房比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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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拟出“国十一条”细则 设定5类住房比例
2010年01月15日 15:54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最新出台的调控房地产新政“国十一条”首次明确地方责任,强调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稳定房地产市场。中央这一要求备受关注,人们正密切注视各地方随后的动作。昨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态,广东今年将研究设定5类住房比例。

  广东省住建厅住房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副处长刘瑞萍昨日在广东省房地产论坛上表示,广东今年将围绕“国十一条”的主线,构建5类住房体系,其中对于低收入家庭供应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对于偏低收入家庭供应限价房和经济租赁房,对于中等收入家庭供应商品房,对于高收入家庭供应高档商品房。广东今年将研究并确定这五类住房的比例如何设定,土地资源如何配置。

  刘瑞萍表示,广东今年还有一个工作难点就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在市场好的时候,很多东西会被掩盖,延时交楼等都没什么问题,一旦房地产市场回落之后,很多问题都暴露出来了。” 今年要防范于未然,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广东今年还将完善房地产的市场监测体制。“据介绍,目前珠三角城市中珠海、东莞还没有列入国家大中城市房价监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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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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