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昨日宣布,将放宽廉租房申请标准,廉租房申请条件之一的人年均可支配收入7680元以下将放宽调整至9600元以下,即人均月可支配收入800元以下、自有产权住房人均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都能申请廉租房政策优惠。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新政策主要是为了解决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又买不起经适房的“内夹心层”家庭的住房问题,新政策近期会尽快落实执行,将惠及1.2万户家庭。
申请标准:
月收入640元调整至800元
据悉,广州廉租房保障申请标准主要有三个条件:人年均可支配收入7680元以下;人均自有产权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未有享受其他政策住房优惠。接下来,人年均可支配收入7680元以下的标准将放宽至9600元以下。也就是说,原来人均月收入640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才能申请廉租房保障,现在人均月收入800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也可以申请廉租房保障了。
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放宽人年均可支配收入条件是因为近年房价上升,房屋租金也略有上升,为了让更多困难户获得廉租房保障,所以对此进行调整。他更表示,在去年的广州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调查中,发现有不少困难户不符合廉租房保障范围,但又买不起经适房的,放宽廉租房申请标准正是为了解决这些“内夹心层”家庭的住房问题。
新受惠人群:
目前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
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廉租房申请标准的放宽,预计将有1.2万户低收入困难家庭新获得受惠。而在这1.2万户家庭中,部分可能去年底已经购买了经适房,他们将不能再获廉租房保障;一部分正在申购经适房的轮候阶段,他们既可以选择继续申购经适房,也可以考虑申请廉租房保障;另外一部分买不起经适房的家庭则可以获得廉租房保障。
但该负责人也表示,新受惠人群只能领补贴不能实物分房,“目前广州已建成的廉租房并不多,所以廉租房保障还是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待大批廉租房建成后,才会根据实际情况把部分发放租赁补贴的廉租户调整为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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