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将以一居两居为主 供应对象逐步扩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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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公租房将以一居两居为主 供应对象逐步扩大
2010年05月10日 14:58 来源:法制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市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面积标准,公租房将以一居、二居为主。其中,一居建筑面积40平方米左右,二居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内。

  今后,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将逐步扩大,申请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应当符合限价商品房准入标准。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针对市民关注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和户型等问题,市住建委表示,目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北京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同时考虑逐步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申请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应当符合限价商品房准入标准。

  市住建委表示,北京的公共租赁住房户型以一居、二居小户型为主,一居建筑面积40平方米左右、二居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内。申请家庭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又配租廉租住房或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在配租或购买的房屋具备入住条件之日起60天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此外,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将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并结合承租家庭负担能力和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按一定比例下浮确定租金水平。

  根据之前的媒体报道,市住保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北京将以多种方式增加公租房的建设和收购规模,今年建设和收购公租房将达到1万套以上,满足目前已申请家庭的住房需求。至于公租房的租金标准,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目前上报的几个项目测算,租金要比市场租金低20%到30%。

  新闻解读

  已获保障房资格

  即可轮候公租房

  按照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已经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

  市民可根据自身条件按照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准入标准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相应申请。 (记者 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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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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