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要求开发商限期开竣工 违约将重罚收回土地——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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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要求开发商限期开竣工 违约将重罚收回土地
2010年05月26日 13:33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3时02分报道,合肥市土地交易中心今天拍卖2处商业地块,与中标单位签订《成交确认书》,要求开发商限期开工、竣工,如有违约,予以重罚甚至收回土地。

  合肥市今天的土地拍卖波澜不惊。引人注目的是合肥市土地交易中心与中标单位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和《建设项目建设时序计划表》。根据合同,开发商务必在三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一年内土建完成,对违约行为,合肥市将给予重罚。

  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骏: 自延迟开工建设之日起,每日按土地出让合同地价款的1‰缴纳违约金,按月缴入市财政土地出让金专户。

  合肥市进一步要求,开发商如果延期5个月未开工的,终止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果没按期建成,每延迟一日,按土地成交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合肥市土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孙烨说,此举旨在打击开发商囤积土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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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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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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