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楼盘"一房一标价" 签约价不得高于申报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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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楼盘"一房一标价" 签约价不得高于申报价
2010年06月02日 09:45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为了遏止开发商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北京市已开始对预售商品住宅实行“一房一标价”制度,公开每套住宅的价格,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6月1日上午,记者登陆北京建设网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打开一楼栋的楼盘表,可以看到批准销售套数及面积、销售状态及开盘均价等详细信息。随意点击一套房源,即显示一系列房屋资料:户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等,拟售价格还按照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作了区分,具体到个位数。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实行“一房一标价”,每套住宅的价格由开发商申请预售许可时填报,预售许可批准后对外公示。并且,购房网上签约时的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否则无法完成签约。

  同时,住建部门将依据“一房一标价”加强成交价监测,对开发商申报房价虚高且不属于正常打折优惠幅度内售房的,也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

  据介绍,北京已要求未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不得收取定金,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在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及销售价格,而且每套房源都需明码标价,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公开销售。如果企业出现违规行为,一旦查实将会严肃处罚。记者王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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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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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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