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借款人有无房产?由购房者委托银行查询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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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借款人有无房产?由购房者委托银行查询
2010年06月09日 10:27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上周五,三部委联合发出二套房认定细则,要求各家银行“认房又认贷”,这也意味着今后买房贷款必须提供房产信息证明。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房产档案馆获悉,目前南京已经明确查询购房者房产信息,须由购房者委托借贷银行来查询。

  银行需持相关手续到场

  南京市房产档案馆有关负责人介绍,银行查询房产信息的具体流程为:银行先向南京市房产档案馆索取“查询联系函”,表示因客户要求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要求及客户委托,派银行工作人员来查询该客户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所拥有的住房情况。随后,借贷人向南京市房产档案馆索取一份“委托查询授权书”,填写相关资料,委托银行工作人员向档案馆查询借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的所有住房。银行随后递交这两份材料以及借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单身者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就可以当场查出借贷人的房产信息,作为能否享受优惠住房贷款利率的依据。也就是说,南京市房产档案信息查询须银行工作人员持相关手续到场查询并开具证明。

  据悉,南京市房产档案馆具体地址在华侨路52号,每周一至周六均可以查询。由于目前南京市与外地还没有联网,所以只能提供南京11个区(江南八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的房产信息查询。

  多家银行已经在现场开具房产证明

  昨天,记者在档案查询现场采访发现,南京多家银行都已经开始实施“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有的银行还和客户一起到现场来查询、打印房产信息,作为贷款首付和利率依据。广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要求必须开具房产信息证明才能做贷款,而且,绝大多数银行也都开始实施。北京银行南京分行的工作人员则向记者透露,如果确实是首套房,该行依然能够获得最低7折的贷款利率,但这种情况少之又少,估计80%以上的客户都曾经贷过款买过房。

  南京市房产档案馆提供的数据显示,截止到昨天下午5点,南京市已开出房产信息证明30件。(通讯员 方市兴 记者 沙文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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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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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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