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违规购房“补差价”疑似“罚酒三杯”——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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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违规购房“补差价”疑似“罚酒三杯”
2009年05月25日 09:04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备受社会关注的温州“购房门”已有处理结果:购房官员每人按不同的实际核定价补收差价款,市纪委对相关责任人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主持工作的原党委书记、副指挥吴权书立案调查。(5月24日《新京报》)

  本来用于安置拆迁户的143套安置房,却被销售给政府官员,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处理,责任人被立案调查理所应当,而官员的最后结果竟是补收差价款。如此“补收差价款”,与“罚酒三杯”何异?

  温州市这些多建的安置房,既没有取得房屋销售的许可,也没有按市场价定价,却以“暂定价”的名义卖给政府官员,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现在,让他们“补收差价款”,等于把违法行为“漂白”了,钱一交,就可名正言顺、心安理得了。

  这些官员能购买安置房,明显有以权谋私的嫌疑。如果温州市真要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就如有的网友所建议,不仅应该“退钱腾房”,还要追收租金,让他们真正花钱买教训。但面对如此“严肃处理”,那些违规购房的官员们,不仅会“诚恳接受”,说不定还欢呼雀跃呢!

  想当年,香港特区前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在2003年度财政预算案公布增加首次登记税前买车被曝光后,不仅补缴了税额差价,还不得不引咎辞职。而温州市对“购房门”的处理结果,不但让他们吃了“定心丸”,实质上也“漂白”了其违法行为,如此“严肃处理”,究竟想让那些违法违规者,从中吸取什么样的教训? (高君波)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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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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