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寄望物业税降低房价不现实——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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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寄望物业税降低房价不现实
2009年07月01日 11:1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尽管物业税年内不可能开征,但人们仍然对其很关心,毕竟征收是早晚的事儿。即将购房的人群,对物业税更是牵肠挂肚,尤其是是否代替土地出让金的问题,这关系到他们买房时的价格。

  众所周知,土地价格在房屋成本中占有重要的份额,而且越是大城市,比例越高。由于现在买房时的土地成本是一次性缴纳,如土地增值税及土地出让金,这就进一步抬高了房屋价格。而物业税把一次性缴纳的大部分房地产税费转化为在房产保有阶段分年收取,住宅的大部分房地产税费可分70年缴纳,即在购买时只需缴纳1/70,并统一内外税制,取消房地产使用环节的各种收费,实现税不重征,买房者会感到房价“便宜”了不少。

  但是,即便真的开征物业税,老百姓借此税降低初次购买房屋支出的愿望恐怕也是难以实现了,因为即使是目前正在10省市“空转”运行的物业税,也都不包含土地出让金等税费。

  果真如此,消费者也不必太在意,毕竟这是个假象。买的时候少掏了,但今后还要逐年逐年地补,其实还是一回事。当然一次性掏钱,对许多人压力太大,这倒的确是个问题,不过好在可以向银行贷款。

  大部分消费者可能还没有想到另外一层问题:政府一下子把70年的钱收走了,会不会寅吃卯粮、会否挥霍浪费?会否精打细算?看看政府机关大楼的豪华气派吧,看看官员们的优厚待遇吧。当然这还是小头,大头的浪费多着呢。目前国家国库充裕,干什么说干就干,绝对不会因为钱而犹豫。但随着土地资源年年递减,今后政府卖地收入减少的时候,谁能保证不会开征别的税项?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都要由老百姓埋单。

  其次,真要代替土地出让金的话,开发商从政府那里拿地就会变成无偿,这会造成开发商多吃多占,浪费宝贵的土地资源。

  所以,消费者只能退而求其次,寄望通过物业税来抑制投机性购房,调贫富差距。物业税按物业市值征收,因此房产市值越高纳税越多,对投资性需求将起到抑制作用,将迫使业主将空置物业或租或卖,并有效分流新增房源的刚性需求。政府征来的税收则可以补贴给低收入家庭用来改善住房条件。(肖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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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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