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而不绝 “小产权房”考验管理层智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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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而不绝 “小产权房”考验管理层智慧
2009年09月07日 13:37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针对广州市个别区域又重现推销“小产权房”的现象,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日前下狠招阻止“小产权房”买卖,如果违规买卖“小产权房”被查实,购房款将被没收。巧合的是,国土资源部近日也下发了《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要求,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新建“小产权房”。一个是没收购房款,一个是通知查处,可见国土部门对治理“小产权房”的决心。

  事实上,政府对“小产权房”的政策一直比较明确。2007年6月18日,建设部就曾发布《关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明确表示,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但面对商品房房价的非理性暴涨,具有价格优势的“小产权房”虽无名无分,却始终在争议中屹立不倒。

  据统计,目前小产权房已经占到了我国村镇住房总量的20%。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牛凤瑞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小产权房’的形成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很难用一刀切的办法解决,堵不如疏。”

  “‘小产权房’得不到现有法律支持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集体成员在取得土地时实际上是无偿的,所以集体土地和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那么地上附着物——房屋的转让也就不合法了。”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乔焕然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小产权房”实际上是无产权的违法建筑,但对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其作为非法所得款项予以没收的做法,值得商榷。乔焕然表示:“对财产进行没收的权力是由‘法律’来规定,因此,政府没收‘小产权房’购房款于法无据。广州国土部门的做法应该是想严惩企图钻空子的人,只是在措词表达上不甚恰当。”

  不过,也有人认为广州国土部门的做法值得借鉴。网友“东方大愚”就指出,对广州国土部门的做法充满期待。然而一刀切地没收“小产权房”买卖款,一旦执行起来,阻力之大,压力之大,牵扯利益之广,恐怕是对广州国土部门执政智慧的重大考验。

  “对于‘小产权房’的治理关键在于,要区别对待。对于尚未销售的一定要予以制止。”牛凤瑞表示,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形式的“小产权房”,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和购房人情况的不同,从实际情况,依法合理地具体解决。这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此外,还应该加大房屋供给,缓解供求不平衡的矛盾。发展廉租房、供租房、两限房和经济适用房使百姓有房可住。”牛凤瑞补充说道。

  面对房价的居高不下,“小产权房”滋生的土壤犹在,政府重拳之下,“小产权房”是就此销声匿迹,还是会春风吹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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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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