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宅基地置换房产”是一石三鸟——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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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宅基地置换房产”是一石三鸟
2009年11月26日 15:24 来源:钱江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为什么大家对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有期待,因为它影响极大。

  一是提高了农民的收入。目前,农民平均收入跟城镇居民仍有很大差距,《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宅基地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流转。如果可以“宅基地置换房产”,就实现了宅基地财富价值。

  二是加快了城镇化进程。现在仍有数以亿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长期工作和生活在城镇,但他们的户籍仍在农村,因为买不起城市的房子也无法在城镇定居。要让这些农民工及更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尽快融入城市,就必须消除城市壁垒以及城乡二元的社会结构,这一来要改革户籍管理制度,二来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三是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把农村居民转移到城镇居住,可以节约很多土地,“宅基地转换房产”就有这样的效果。

  当然,现在市场提出的“宅基地置换房产”只是一种变通的做法,在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的效率远不如宅基地直接入市。要统筹城乡发展,最终还是要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而“宅基地置换房产”的主要意义还在于为土地制度改革积累经验。

  盛大林(房地产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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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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