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密集出台新政遏制房价 楼市走向分水岭?——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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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密集出台新政遏制房价 楼市走向分水岭?
2009年12月21日 16:12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期中央密集出台信贷、税收、土地等一系列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房地产业界普遍认为,楼市政策风向已发生了重大转变,政府接着出台系列调控政策,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可以预见:收缩房地产信贷,取消优惠利率,大规模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重启限价房建设等等,都有可能在2010年启动。

  地产专家忠告:投资房地产的人应该慎重了。

  “国四条”定调明年楼市

  在广东省房协理事赵卓文看来,令房地产界震撼的消息,是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

  “这是年末政策转向的重大标志。”事实上,在12月14日前,大家对2010年楼市普遍持乐观态度。主要理由有三个:1.全球金融危机之后,由于政府干预而造成的资产价格泡沫正在形成,通胀压力的预期使楼价持续上升。2.广州楼市供不应求的态势在2010年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3.2010年是亚运年,广州楼市还会兴奋一段时间。

  2009年,楼市由低迷到反转,仅仅八九个月时间,就走出了30%左右的价格升幅,并且出现了量价齐升的惊人现象。“地方政府(卖地)、开发商和投资客今年玩得也太过了。”赵卓文说。

  令人担心的是:年末政策风向改变,炒家会获利了结。不但不会再去“接货”,而且会抓紧卖掉手中的存货。一进一出,高价位的楼市,将面临需求不足的局面。“2007年9月27日成为那一年房地产走向的分界点,2009年12月14日又会重演那一幕吗?确实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赵卓文认为,中国的楼市,本质上还是个“政策市”。中央政府希望“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政府是一定可以做得到的。“在2009年的这个冬天,买楼要听党的话。”

  或催涨房价加剧垄断

  在中央明确提出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之后,首先向高烧的土地市场挥出的第一记调控重拳,就是17日首次明确开发商购买土地首付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地价款的50%,还要求地方政府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追缴此前被开发商拖欠的土地出让金。

  不过,这个政策可能是把“双刃剑”,一方面,通过严控土地,打击炒地,让开发商不要都挤到土地市场,哄抬房价,从而少产生地王及高地价。但另一方面,开发商拿地少了,市场上供应的房子也会少,一段时间后会刺激房价上涨。

  同时,土地新政也影响到中小开发商。赵卓文认为,“提高买地门槛,将阻止中小开发商参与竞争,有可能加剧国企开发商对土地的垄断局面。”众所周知,“地王”的出现是央企、国有房企在推波助澜,对“不差钱”的这些“大地主”来说,“拿地首付不低于50%”实际只能造成垄断的进一步加深,最终的结果是“国进民退”,财大气粗的国企又将是下一轮地价、房价井喷的推手!

  在昨日广州举行的“环球经济论坛”上,越秀城建地产董事长梁由潘就表示,今年城建销售畅旺,资金回笼80亿元,用40亿元买大学城的地并无不妥。他认为,土地价格上涨是长期趋势,因此“正常的地王”不断产生也就不足为奇。有些“地王”可能是不合理的,开发商拿了以后长时间不进行开发,对这种不正常的“地王”,政策上就要限制。

  地方政府有什么招数

  紧跟中央执行遏制楼价上涨的政策,地方政府还有什么招数?

  招数1:扩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招数2:扩大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赵卓文指出,这一条对广州市政府来说,很难。难点有二:政府土地储备不足,资源有限;“土地财政”也让政府犹豫不决。

  招数3:重启限价房的建设。

  招数4:取消房地产的优惠政策,重点打击“炒房”、“屯房”。房贷政策收紧,二手房买卖设定门槛,种种“应急措施”都会随时出台。

  招数5:规范市场管理。要求发展商不“捂房”,要求中介公司“不炒房”,要求媒体“对楼市降降温”。

  招数6:响应省政府关于“三旧改造”的文件,迅速出台广州市“三旧改造”的实施文件。

  “事实上,中央政府还有一‘终极招数’可遏制楼价,那就是物业税的出台。”在地产专家们看来,物业税一天不出台,国内大中城市楼价上涨的总体走势不会有大的改变,所有的政策和招数都只是“治标不治本”而已。

  2009年房地产调控路线图

  8月 国土资源部明确下半年严查囤地未建现象。

  10月 国土资源部调研土地储备情况,除要求上报土地出让价款总额、建设用地总量等情况外,还特别要求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土地储备制度的“防范腐败机制”以及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12月9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一次国务院会议上也明确提到,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

  12月14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

  12月17日 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开发商以后拿地时,“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如果开发商拖欠价款,不得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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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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