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王”罚金能否再猛烈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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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王”罚金能否再猛烈点
2010年02月09日 08:24 来源:国际金融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罚“地王”多少钱,才能让他们后悔“囤地”?招商地产日前在南京用1个亿证明,他们“不受影响”。同样,大龙地产2亿元打了水漂,如今依然活蹦乱跳。

  “地王”纷纷退位原因有二:一是市场,二是政策。但中国楼市归根结底还是政策导向,政策稍动,楼市巨变。本次各地国土局向“地王”动刑,暗合了中央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的基本精神。如今效果初显,闲置土地的腾挪、延期空间将越来越窄。1月9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就发出公告,决定在近期收回和督促开工8幅闲置地块,涉及面积66公顷。同时,新修订的《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有望近期出台,届时闲置土地也将被征收地价款20%的罚金。

  尽管这些措施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运行。但是,面对经历过天量信贷洗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所谓的罚金顶多也就“皮开肉绽”。这样的惩罚措施能否真正起到打压“地王”的效果?其答案或非肯定。

  今年中央所持续的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解了房地产企业的“燃眉之急”,大量的信贷资金或许依旧缓缓流入建房者的口袋。2009年的销售丰沛期之后,企业自身的收入塞满了腰包。尽管国家不断放出各项政策予以调控房价,但是并不缺乏资金的商人们可以维持坚挺。这也就是为什么北京五环以内的新房价格依旧上涨蔓延。

  当企业主们看清楚现状,第二步骤必将是以战略的眼光看待所处市场。而这些人的普遍预期是未来的房价一定会上涨。于是顺势买房,逆市拿地的惯用手段便充斥着市场。

  他们可以借助自身的央企背景拿到低成本的大量资金,可以通过自有资金来源与其他企业竞争,还可形成联合体集团拿地。那么,如何确保在取得土地之后确实投入开发?从目前看来,除了国土部门要严格管理和排查,剩下的招数只能是加重罚金。也许只有这样,开发商才不敢假借开发之名拿地。而加重罚金的另一种效应便是“杀一儆百”,这种示范效应足以向那些有“有王心,有王胆”的人提出警告。 孙维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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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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