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楼市调控新政:预售许可证须“打包”办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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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楼市调控新政:预售许可证须“打包”办理
2010年02月24日 09:06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预售许可证须“打包”办理

  【项目预售】

  ●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为施工许可证批准的施工范围。

  【解读】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国务院四号文件(国十一条)中规定,商品房项目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此次北京贯彻出台的政策中,这一方面的要求更加严格。

  “北京原来可以按整栋楼办理预售许可证,但我们发现这会导致一些开发商捂盘。这次规定是按照施工许可证的范围来办预售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最少是一栋楼,如果是按照建三栋楼办施工许可,预售就必须是3栋楼都卖。这一措施应该可以遏制或杜绝捂盘现象,增加商品房的有效供应。”这位负责人说。

  地价款首付比例提至50%

  【土地出让】

  ●从严控制商品住房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土地出让价款首次缴纳不得低于50%。

  【解读】 对于土地出让面积的规定,中国职业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认为,这是此前国土部已经出台的新规。主要是为了防止大面积地块出让后,开发商分期开发,囤地待涨。

  对于地价款的规定,陈云峰表示,以往开发商地价款最低的首付比例为20%,此次大幅提高,就是为了防止类似“大龙”现象的出现,一些没有实力的开发商盲目抢地,又支付不了地价款,导致土地闲置。同时也使得开发商谨慎拿地,减少“地王”的出现。

  商品房“限外令”恢复执行

  【“限外令”】

  ●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通知》中对境外个人在京购房的有关规定。

  【解读】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规定是2007年出台的,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境外个人在本市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一人只能购买一套住房。

  据介绍,去年北京在保增长促投资的背景下,为了拉动消费,放开了境外人员购房的数量和时间限制。此次贯彻国务院四号文件精神,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境内投资购买房地产的,要严格按照现行政策执行。而且去年放开境外人员购房也没有太明显的效果,因此今年恢复执行原政策。

  据介绍,去年境外人员在京购房的总量为2000多套。

  商品房价格每月分类公布

  【房价统计】

  ●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完善房价分类统计和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解读】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北京统计公布的商品房价都是均价,这就掩盖了不同类型房屋的价格差别。

  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加强房价的分类统计。据介绍,目前市住建委、市统计局等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标准,将把普通和高档的新房、普通和高档的二手房价格都分类公布。将通过网站公布,而且每月公布一次。

  “不同的项目、不同档次的房屋价格肯定不一样,分别公布价格对市场的引导将起到作用。比如卖房的时候就可以看到,我这个房子不能卖那么高,不是高档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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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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