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经适房仅仅公示还不够 需设独立监管部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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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好经适房仅仅公示还不够 需设独立监管部门
2010年03月09日 15:43 来源:法制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记者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对未来的经适房建设做出承诺,他表示,目前经济适用房存在着变相福利分房的问题,下一步将对经济适用住房公示、公开,杜绝开着奔驰来要经适房的现象。

  “开着奔驰来要经适房”,乍一听让人觉得荒唐无比,但却被广州的媒体记者逮了个“正着”:在作为经适房的“桃源村三期”的地下停车库里,宝马、奔驰、奥迪等好车让人目不暇接。而回想每次经适房摇号时,真正需要经适房的普通百姓挤破头却摇不到号的情景,着实令人心酸。

  然而笔者不禁要问,从经适房制度开始实施时,其实就已经采用公示、公开的方式。每次经适房无论是审批还是摇号,都会进行公示,但为何“开奔驰要经适房”,或者“五连号”、“六连号”的现象依然出现呢?

  归根结底,申请经适房所审查的内容,由户籍、车辆、住房等多个方面组成,环节一多,必然为某些人提供钻空子的机会。比如车的问题,可以在审查前几个月过户给别人,等终审合格后,过段时间再过户回来——毕竟,没有人会蠢到开着奔驰车去申请经适房。

  也就是说,靠简简单单的公示,并不能避免“开奔驰住经适房”的现象。而经适房的申请过程,由于是由多个机构参与,往往缺少一个专门独立出的监管部门,这样难免会产生监管的漏洞。

  其次,在经适房摇号结束之后,这个“监管”依然需要持续,如果出现类似的“奔驰事件”,有关部门有权重新对其审核,甚至最终收回其经适房,才能彰显“公平”之义。(易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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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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