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感叹南宁廉租房主也能身居闹市——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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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感叹南宁廉租房主也能身居闹市
2010年04月12日 16:29 来源:法制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日前,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计划于8月在闹市区开建一个高达33层的廉租房项目,将提供廉租住房1080套。此项目位于南宁市边阳街,地处南宁市繁华的朝阳商圈,紧邻邕江,建成后大部分住房将成为“江景房”,用于安置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据《京华时报》)

  闻知在不久的将来,南宁市的部分困难群体也可住进城市中心闹市区,让笔者忽然生出缕缕温情和感动。须知时下,虽说哪里的房子都能看得见风景,但对于众多中低收入阶层,尤其是城市困难家庭而言,想呆在城市中心看风景,可真不是一件简单和容易的事情,而俨然成为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奢侈。

  这不仅是因为,随着各个大中城市开发、建设热潮的一浪高过一浪,城市的区域日益扩大的同时,城市中心区域的地段价格也是一路飙升。房价高企,许多原住民们只能被迫迁移,离城市中心越来越远。而且,不少城市专为中低收入阶层、困难家庭建造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也几乎不约而同地齐齐建在了偏远郊区,以至于好事无法让人叫好。

  而由于远离城市中心,假如各种市政基础设施没跟上,那么即便住进了廉租房,人们每天出行、购物、乘车、孩子上学、老人看病等等诸多难题都难以解决。于是,不少廉租房房主们要么放弃进住,要么悄悄出租,再择方便地居住。为此,不少人因违规还受到房子被收回的处罚。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南宁拟在城市中心闹市区为中低收入阶层建廉租房的举措,无疑即是真正与国际接轨(纽约、新加坡等都有相似做法)的举措,而且,让困难群体从此不再远离城市中心,也有机会身居闹市看风景的居住安排,可以说是城市政府赋予困难群体的一种“看风景”的权利,契合社会的公平正义原则,值得全国各个大中城市政府的借鉴和移植。

  无论怎么说,如果我们的城市闹市区逐渐演变成“钱权人士”的俱乐部,而困难群体无缘居住,无法欣赏城市风景之时,这既是一种城市文明发展进步的瑕疵,也是对困难群体在城市中心居住权利的一种伤害。(李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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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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