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文规范预售制 现房销售制或是未来趋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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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建部发文规范预售制 现房销售制或是未来趋势
2010年04月21日 15:17 来源:大众网-经济导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住建部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大查处力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山东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顾问经理薄夫利告诉经济导报记者,在“一刀切”取消预售制还不现实的情况下,对预售制加强监管,从而防止房地产开发商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有利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而鉴于预售制的种种弊端,向现房销售制转变是未来趋势。效果要看数据住建部通知要求,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付款等性质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薄夫利表示,通知仍然延续了以往的政策基调。“其实从2008年起,相关政府部门就开始查处认购、交付定金等方式,只是这次又进行了细化。”但是应该看到,楼市监管的主要职能仍然在地方政府手里,政策会否产生作用,还要看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对于近期国家出台的房产新政,薄夫利认为目前还不好评论,最终要以市场数据来说话。如果下个月成交量大幅度下降,则说明政策起了作用;如果还是持平,那就没起作用。“相信作用肯定是有的,无非反映在两个方面,价格和成交量,但首先打击的是成交量。”“炒房者和投资者肯定不会再进场了。受此影响,部分自住性需求,比如想换房的,也要考虑成本问题。”薄夫利认为,成交量肯定会有所下滑,但价格难以下降,“拍地的价格这么高,建材价格这么高,成本在那里摆着。”

  导报记者注意到,通知还强调,要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各地要通过房地产信息网络公开等措施,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对退房率高、价格异常以及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项目,要重点核查。同时要求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

  “既然现在不能取消,只能对其进行监管。虽然有些老调重弹,但由于以前各地没有认真执行,明确发文还是有好处的。”薄夫利表示。房企目前没有卖现房的动力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商品住房现售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住房。

  “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早已实行准现房发售,就是主体架构齐了以后,才能获得销售许可证。”薄夫利说,准现房发售的时候,购房者可以请人具体查验施工质量,合适就买,不合适就不买,这样可以避免很多矛盾。因此,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买准现房更加有利。

  “由预售制转向现房销售制肯定是一个趋势,但这个趋势何时能够实行就难说了。”薄夫利表示,一方面,现房销售要求开发商具备相当大的资金量。“如果现在实行准现房发售的话,市场上50%以上的开发商都得出局。”而即使有这样的资金实力,由于没有具体的政策限制,且从企业财务的角度来讲,卖期房对于开发商更为合适。“卖期房都能在主体竣工之前全部卖掉,利润早就回来了,为什么还要卖现房呢?企业还是没有卖现房的动力。”

  据导报记者了解,早在去年年底的住建部工作会议上,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提出,要积极推行商品房现房销售,推进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试点工作。 (记者 贾瑞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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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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