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中介造假套取公积金 "异地互贷"成为诱饵——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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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法中介造假套取公积金 "异地互贷"成为诱饵
2009年06月18日 11:36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蹊跷:同一单位10位员工,每2~3人在异地合买一套商品房。

  真相:不法中介替客户伪造购房资料来套取公积金,事后收取套取金额6%的中介费。

  结果:套取公积金总额达56.86万元,目前已追回约50万元。

  “异地互贷”成为诱饵

  同一单位工作的10位员工,每2~3人在广州番禺、佛山合“买”一套商品房,这事情怎么看怎么蹊跷。6月初,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一批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发现了这一奇怪现象,立即向房源所在地的房管部门了解合同的真伪。

  经过全力清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现有13宗异地购房资料有假。该中心的统计数据表明,套取的公积金总额高达56.86万元,该中心立即勒令当事人退回全部资金。

  其中一位贷款申请人称,自己也是被不法中介所鼓惑。因为未曾购房,自己公积金账户中的钱无法取出,有中介公司便游说刚实施不久的异地贷款政策有“新用途”,他们可为客户提供一套在外地“购买”房产的资料,来中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套取公积金,而且过程“合法”。

  5月13日,该申请人带着资料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了11.24万元,到账后支付中介费6674元。见中介果然“神通广大”,该申请人向同事推荐了这一支取公积金的“捷径”,其中有9人与他一样如愿支取到了现金。此外,还有某公司的3人也采取了类似手法,共套取住房公积金超过56.86万元,根据6%的比例,不法中介从中谋利约3.4万元。

  其中一位申请人在事发后承认,其实自己当初也不相信能够取出公积金,但是中介巧舌如簧,称“异地购房贷款政策”出台后,这样操作是合法的,只需提供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资金账号等,并给中介支付6%的手续费,就可以凭房地产中介代理提供的买卖合同和发票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账到才支付手续费,买卖合同还可以在网上查询其真实性,保证合法合规。

  银行:伪造购房合同造假手段不高

  中国建设银行工作人员吴先生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目前主要有两种支取公积金的手段。“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话,那么必须在交齐房款后规定时间内办理一次性支取手续;如果是分期付款的,则可以在供楼期间半年支取一次,直至供楼完毕。”

  吴先生表示,上述人群套取公积金采用的是第一种方法:伪造相关购房合同来套取公积金。而第二种手法,则没有那么容易。“如果通过伪造按揭而到银行支取公积金的话,他必须伪造很多东西,包括假的买卖合同,假的还款合同和假的银行证明等等,银行监管相对严格,这样的造假手段很容易识破,因而很难实现。”

  一位已经退回贷款的申请人称,在听了不法中介称新出来的异地互贷政策是可以这样操作的,是“合法”的,自己才会上当,既支付了高额的中介费,现在非法支取的公积金又被追回,十分后悔。

  造假套取公积金

  最高可判10年刑

  在国内不少城市,都有不法中介以帮人“公积金套现”收取高额中介费谋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使用虚假文件套取住房公积金是犯罪行为。

  “公积金的使用有严格的限制条件。支取必须要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精神,使用虚假文件套取住房公积金是犯罪行为,最高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市民应当正确行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切莫投机取巧或轻信非法中介做出违法事情。”该中心负责人称。

  中山万里海天律师事务所黄磊律师向记者表示,中介和申请人合谋套取公积金贷款,可能构成犯罪。“中介如果伪造了各种文件,那么他就有可能是诈骗罪。此外,中介和申请人之间也无主犯和从犯的关系,他们都是合谋的。”黄磊同时表示,虽然中介获利几万元,不算很多,但是诈骗罪的衡量是以套现总额为准。

  下一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称将更加严格地审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有关的各种材料,一旦发现制假、造假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将依法按规定处理。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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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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