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合肥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正式对外公布。与此同时,合肥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也正式更名为合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公室,增加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职能,并加挂了“合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公室”的牌子,这意味着推迟实施两个多月的合肥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措施正式实施。
新闻背景
监管新政正式执行
据介绍,目前在合肥市登记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共948家,现有开发项目561个;年投放市场的商品房面积已达1000多万平方米,年预售资金达300亿元,市场和资金规模都很大。为了规范商品房开发经营行为,防范因挪用商品房预售款带来的市场风险,今年7月15日合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合肥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当时确定的施行时间为今年8月1日。但随着7月份省城房地产市场观望氛围加重,房地产交易量下降,开发商的资金压力加大,这一措施在8月1日并未执行。
监管举措
预售款三方共同监督
据介绍,开发商的预售资金将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设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的商业银行和开发商共同监管。所监管的商品房预售款是指开发商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前销售,由购房者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的定金、首付款及后续付款(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等预购房款。开发商如果要支取预售款,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开发商
资金链可能绷得更紧
对这一措施,不少开发商表示,由于受银根缩紧等原因,很多企业资金周转已经遇到困境。预售款监管政策如果执行过紧,开发商的资金链将被再次收紧,现在销售形势原本就不太好,这一政策实施无疑雪上加霜。合肥市一家房地产企业的张姓董事长告诉记者,中小开发商的开发模式完全依赖于滚雪球式的资金运转模式,一旦商品房预售款进入监管账户,项目进展过程中的费用支出受到制约,如果没有充足的资金预垫付,会导致资金链中断。
另一位开发商则认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将阻止开发商将预售资金挪用到其他项目或用处,会导致开发商资金周转困难,中小房产企业将面临巨大的考验。
主管部门
会帮企业拓宽融资渠
不过,在落实资金监管政策的同时,合肥市也在积极为房地产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努力。今年7月份,合肥市曾召开房地产形势座谈会,旨在为房地产企业解困寻找办法。昨天,记者从刚挂牌的合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公室了解到,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促进金融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有效缓解合肥市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合肥市政府拟于近期召开房地产开发行业银企对接会。(孙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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