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夫妻婚前住房与父母共有 再买房可享7折优惠——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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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夫妻婚前住房与父母共有 再买房可享7折优惠
2009年01月15日 09:44 来源:新闻晨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去年10月27日起开始实施的房贷新政,给广大“房奴”带来不少实惠: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贷款基准利率85折调至7折。加上去年9月以来连续五度降息,今年起,许多“房奴”的商业房贷最优惠利率一下子从去年的6.65%下调至4.158%。这对打算近期贷款购房者而言太具诱惑力了。可是,如何才能享受到上述政策优惠,却是一个问题。

  记者连日对数家沪上银行探访获悉,眼下,新申请房贷的市民,如果符合“首套、自住、普通房”的政策规定,只要个人具有正当的工作和收入来源,且每月还贷额低于家庭收入的五成以下,从各家银行获得房贷利率7折的优待其实并不难。

  分歧在于,一些新申请房贷的市民,以前可能申请过房贷,且房产不止一处,无论其过去的房贷还掉与否,想要从银行获得房贷利率7折优惠,都存在相当的不确定性。因为,银监会自2007年开始推行的二套房贷款政策至今依然有效,尽管去年陆续推出的房贷新政和地方性鼓励住房消费的政策,已经给改善型购房群体开启了房贷利率优惠的大门,但是,如何解读相关政策,这个主动权却在各家商业银行手中。

  据记者了解,除了完全符合政策规定的受惠范围内的新房贷申请者,其他的人都试图借助“改善型”的定义,去谋求房贷利率上的最大折扣让利。

  从各家银行反馈的房贷细则来看,一部分银行目前为止仍紧咬着二套房贷款政策不放,对于被界定为第二套及以上贷款购房者,利率上的优惠可能性极小;另一部分银行则在第二套房贷认定上进行暗自松绑,对于那些能够归入“改善型”队伍的客户都可网开一面。

  据了解,新房贷能否申请到7折的优惠利率,要关注两大核心问题:第一,个人资信记录中无欠款逾期记录是很重要的;第二、争取成为某家银行的VIP客户,这将成为客户与银行谈判的筹码,往往个人资产越高,其获得银行让利的可能性越大。

  [类型案例一]

  婚前住房与父母共有,再买房可享七折

  正在筹备婚礼的盛小姐,最近忙着和老公一起看新房,他们打算把家安在浦东。老公这边已经为新房准备了一笔首付款,现在的问题是,要想减少以后的月供负担,就要尽量申请到房贷的7折利率。但是,盛小姐心里有些顾虑,因为早在两年前,娘家曾资助她购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是盛小姐和父母的名字,至今这套房子还在还贷中。“现在买房,我还能算是首套自住购房吗?”盛小姐担心那套正在还贷的房子会影响婚房优惠利率的申请。实际上,那套房子一直由父母居住,而还贷也主要是父母承担。而盛小姐的老公是新上海人,之前没有购房记录。

  经多方打听,多数银行表示,像盛小姐这样的情况颇具代表性,如果婚前购房的房产证上有父母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应归为父母名下,盛小姐再购房,仍可以算做第一套。这种情况下,最好以老公为主贷人,这样被界定为“首套购房”,利率获7折的可能性会更大。

  [类型案例二]

  夫妇婚前均有房,再购婚房难算首套

  毛先生和王小姐两人决定今年春节结婚,两人都属于事业有成型人士,认识之前各自名下都有房产,并且商业贷款都已结清(毛先生只剩公积金贷款)。眼下,两人正在寻觅一套合适的婚房,供他们婚后居住,首付由两人共同支付。

  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的答复是:婚前两人名下均有房产,再购买婚房将被视为第二套以上购房,贷款利率很难申请到7折。不过,如果两人与银行签订协议,承诺将原有房产出售,则可以作为首套购房申请贷款。此外,银行信贷经理还介绍,如果婚前一方拥有房产,且面积较小,婚后两人计划再购置面积较大的婚房,多数银行会将视其为改善型购房,也可以申请房贷7折利率。但是,如果婚前一方或双方的房子面积超标或界定为非普通房的话,除非房子出售并结清贷款,否则银行仍会视其为第二套以上购房,利率和首付成数都难以获得优惠。(记者 李 强)

【编辑:高雪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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