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问:我和开发商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逾期交房超过90天我有权解除合同。因为在外地出差,所以一直没有收房,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半了,我想知道我现在是否还能解除合同?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王佳红律师解答:这是一种合同约定的解除权,但是解除权的行使是有期限的,若不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权利就会丧失。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的规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最长是一年,从解除权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一年权利就会丧失。
从王女士的陈述来看,解除权已经超过了一年都没有行使,所以现在无法主张解除合同退房。
本报实习记者孙备超 李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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