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七一东路高速引线边有一家绿萝湾酒店,这家酒店2004年以租代征占用集体土地建设餐饮项目,当年就被认定为违法占地并立案调查。在此后的七一路高速引线景观改造、“三年大变样”等多次拆违中,绿萝湾酒店明明被列为违章建筑。五年来几任领导经手此事,不仅仍未拆除,反而敲政府竹杠,索要高额拆迁补偿款。
2005年3月,保定市对七一东路高速引线进行拓宽改造,涉及到违章建筑绿萝湾酒店。保定市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两次给市政府打报告,要求拆除绿萝湾酒店。时任保定市副市长石小琢分别批示了“同意”和“必须尽快解决”。然而,绿萝湾的拆迁工作不仅没有进行,而且一搁就是五年,原本看上去很简单的事却变得相当复杂。从保定市、北市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往来文件中可以看出,某些部门和主管领导对待绿萝湾问题的态度,立场不坚定,随着市、区双方的博弈,不断出现变数。
“嘴硬”的区建设局 “暧昧”的市建设局
2007年4月11日,保定市建设局在给北市区政府的函中说:“目前工作重点是需拆除被市、区两级拆违指挥部列为违章建筑的绿萝湾酒店。为加快工作进程,请北市区政府在今年即将开展的拆违战役中,先予以考虑绿萝湾酒店的拆除问题。”针对这封函,北市区建设局不但避开绿萝湾是违章建筑的本质问题,而且堂而皇之地将绿萝湾当作合法建筑请评估公司予以估价,从而将了保定市建设局一军。7月24日,北市区建设局在回复函中说:“经过对绿萝湾进行现场勘测、调查,并委托房地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总价约为231万元,其中地面以上建筑及附属设施约为156万元,土地总价约为75万元。”并要求市建设局尽快拿出意见。但是,《河北省拆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违章建筑和超越审批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就在这个时候,保定市建设局对绿萝湾的立场发生了变化,一改以前将其定性为违章建筑的态度,采纳了北市区建设局的意见。2007年8月13日,保定市建设局在给市政府的请示文件中说:“经过北市区建设局现场测算勘察,确定拆除绿萝湾部分建筑物900平方米,征地1.8亩,需补偿安置资金231万元。为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建议市政府考虑此部分安置资金的落实,尽快解决历史问题。”北市区建设局在报告中引用绿萝湾的法人代表带有威胁性的语言向上级部门施压,称“政府对加油站给予拆迁补偿,单拆我的,东西两侧都不拆。如果建加油站使我无法经营酒店,我也不想活了。等加油站建好后,我把它炸了”。时任保定市副市长曹汝涛对此采取了谨慎态度,于9月10日批示:“请城建处了解情况,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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