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消费者拿什么和开发商“商量”房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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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消费者拿什么和开发商“商量”房价
2009年03月12日 15:55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3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冀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目前的房价成本主要包括五大块:土地成本、建造成本、税费、融资成本和营销成本,其中,土地成本占了很大一块,具体百分比需要通过具体实例才能了解,希望消费者、购房者能够明明白白知道你所买房子的价格构成,如果哪块高了,你们可以跟他们商量。

  凡有购房意愿的消费者,无不希望“明明白白”地知道房价“高”在哪里,能不能砍去一点。但是,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高官尚且不能完全说清房价成本的构成,普通消费者又从何得知呢?而不了解房价成本,购房者又能拿什么来和开发商“商量”房价呢?退一步讲,即使一个消费者发现了房价高在“土地成本”上,他能否去找土地部门“商量”,发现了高在“建造成本”上就找开发商“商量”呢?即便消费者有精力不厌其烦地找人“商量”,恐怕人家也没有时间和你“商量”。

  如果“商量”可以解决问题的话,高房价也就不会成为人们长时间质疑的问题了。所以,有关部门现在要做的是促成开发商彻底公布成本,这样一来,消费者不用“商量”,也能买到价格合理的房子了。(刘克军)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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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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