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规”一个涉事官员,按照以往类似事件的发展规律,温州“购房事件”个别责任人被处理,一般来说也就意味着事件有可能草草收场。
4月21日《齐鲁晚报》报道,经浙江省纪委批准,涉及温州“购房事件”的原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党组书记、副总指挥吴权书已于4月14日被温州市纪委“双规”,其主要问题是涉嫌失职 、渎职及其他经济问题。
关于“其他经济问题”的报道语焉不详,似乎这不是吴权书被“双规”的主要原因。仅从报道本身看,吴权书在温州旧城改建指挥部任职期间,不按有关程序报批,擅自以温州市当年同一地块的市场价作为暂定价销售140多套安置房,是认定其失职、渎职的主要根据。也正是由于其失职 、渎职的受益对象特殊,让人产生一个假想:吴权书是不是在充当保“车”之“卒”?
在“安置房”的受益者中,有条件、有能力及时发现旧城改建指挥部“未按有关程序报批”以及吴权书失职 、渎职的绝不止一个人,而且许多人是温州相关部门(如房管局、工商局、检察院、公安局)的领导干部,他们当时为什么不及时提出批评并予以纠正?温州市有关部门难道没听到一点风声?按照以往类似事件的发展规律,个别责任人被处理,一般来说也就意味着事件可能会草草收场。
现在,某些地方出现的类似违规乃至腐败现象,都是特定背景下的一种集体行为。温州“安置房”事件的处理结果要想服众,有两个关键因素不能回避:其一,彻查旧城改建指挥部成立以来违规、违纪的所作所为,给公众一个说法;其二,对购买“安置房”的官员从中受益的行为性质、如何处理以及经济上如何退赔作出明确认定。 (刘以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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