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警惕楼市涨价钝化“刚性需求”——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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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警惕楼市涨价钝化“刚性需求”
2009年04月30日 10:21 来源:新华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对于房价再升,有专家和开发商站出来说:“这是‘刚性需求’的持续释放在影响房价。”“刚性需求”,再次成为开发商们大笔捞金的绝好理由。

  “刚性需求”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可以理解为“绝对需求”。这种需求,不因市场价格的高低而抑制,就比如,一个人一天最少要吃1斤粮才能维持生命,他的需求不会因为粮价的高低而有太大的变化。

  著名学者易宪容明确指出,一个人如果没有一定的支付能力,不管他对住房的期望值有多高,都无法把个人对“住房的需要”转化为“住房的需求”。比如说,年轻人结婚需要住房,他们有支付能力,就可以把“住房的需要”转化为“住房的需求”;如果没有支付能力,那么,他们租房子同样可以结婚。至于住房投资,更非“刚性需求”——如果连基本的住房支付能力都没有,哪里谈得上去做住房投资呢?

  很明显,楼市是否兴旺,不在于人们“是否愿意住新楼”,而在于他们“有没有能力住上新楼”。房地产的“刚性需求”,得建立在民众有能力买得起住房的基础上,建立在民众对住房购买的支付能力的基础上。没有支付能力,只能是潜在需求,而不是住房的现实有效需求。一个普通居民的家庭收入如果只能应付教育、医疗及日常的开支,怎么设想,他会砸锅卖铁乃至卖血来满足对新楼房的需求?

  正因为“刚性需求”与购买力有着对应关系,刚性也会有“柔软”的一面。不切实际、自慰式的涨价,会导致本来有一定支付力人群的购买力下降,从根本上削弱楼市需求的“刚性”。如果因为一厢情愿地涨价,钝化了楼市的“刚性需求”,使之成为“弹性需求”,其结果,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

  庆幸的是,政府在这一点上是清醒的。南京市房产局一位负责人介绍,“目前南京楼市供销比例为1.3∶1左右,待销商品房总面积为100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700万平方米,比正常时期供应量多出300多万平方米。与此同时,还有较多的在建工程量。因此,市场不会很快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房价大涨得不到支持。”

  在政府政策的引导下,楼市迎来了“阶段性回暖”。在当前情况下,政府、开发商共同营造楼市的健康发展,是最优化的路径。借口“刚性需求”而涨价,充其量,只是开发商的自我安慰或盲目乐观。只指望涨价来刺激市民的购买力,是一种短视的选择,“春暖花不开”的结局,也是谁都不愿意见到的。(郑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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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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