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要收费 政协委员呼吁改革采暖收费方式——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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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摊面积要收费 政协委员呼吁改革采暖收费方式
2009年11月09日 10:00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随着一股寒潮的来袭,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提前进入供暖季。提前供暖带来了房间的温暖,但与此同时,采暖费应该如何收取,尤其是公摊面积采暖费应不应该收取,也成了不少市民关心的话题。

  公摊面积取暖费:百姓有话说

  这几天,北京市的不少居民小区都开始提前供暖。对于政府应对寒潮的积极措施,不少北京市民在表示赞赏的同时,也感到政府在采暖收费方式上应更加合理、透明。

  住在海淀区的杨锐先生说:北方城市每到冬季都会因为取暖而产生诸多问题,其中按建筑面积缴纳采暖费是市民反应最大的问题。有关人士曾经就这个问题向供热部门进行反映,得到的答案是,无论是采用按建筑面积收费还是按使用面积收费,供热价格测算的基本原理是一样的,就是将一个城市的平均供热成本分摊到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上,得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的供热成本,再加上税金和利润。由此可见,如果收费机制不变,换任何说法,老百姓要掏的钱都是一样的。

  本报读者周先生向记者抱怨:就拿去年冬季来说,供热企业总说煤价高,总赔本,于是采暖费涨价了,但是没多久煤价跌了,收的采暖费多了,供热企业能退回来吗?肯定不能啊!所以,我认为有关部门必须在每年供暖期开始前对外公布供热成本,让老百姓心里有数,而且应该实现煤炭与采暖价格联动机制,供暖企业也应该公布煤炭与供热之间的价格形成机制内容,避免出现类似煤炭价格下降、供热价格上涨的怪事,根据这一价格形成机制,尝试煤炭与采暖价格联动,从而适时调整采暖价格。

  家住石景山区的石秀兰女士认为:采暖费应该按照使用面积收取,有关部门在制定采暖费价格时应该取消公摊面积的费用。如今,一般住宅的公摊面积最少也要占建筑面积的5%至8%,带电梯的高层楼房公摊面积甚至达到20%至30%,在楼道、电梯井等公摊面积内,尽管没有安装采暖设施,但是住户仍然需要缴纳采暖费,这显然不合理。

  家住北京郊区的赵女士告诉记者:她觉得现在收采暖费就是一笔糊涂账,供热企业的成本到底是多少?供热企业从来都没有对外公布过,老百姓根本弄不清楚,人家要多少就得交多少,有异议也没用,如果不交只能自己挨冻,这太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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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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