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首次变卖房产 买家156万高价收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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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首次变卖房产 买家156万高价收房
2009年11月11日 15:44 来源:法制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三次参加竞拍 等待落价错失109万元价位 昨日156万高价收房

  楼市没跳水买家多花47万

  紧邻二环路,东西朝向,106平方米……位于广渠门远洋德邑的一套单元房,成为本市法院首次变卖的房产。

  昨天,2号买家出手156万元得到这套房产,而此前他曾参加了该房产的三次拍卖,错失109万元的低价。

  从2008年11月到昨天,在这套单元房所经历的三次拍卖和一次变卖中,也折射出京城楼市在金融危机时期的冷暖变化。

  业主欠款 房产三次拍卖

  远洋德邑,位于崇文区广渠门桥东北角,紧邻二环路,2002年建成,当时的成交价格为每平方米7000元左右。

  现年40岁的王先生是远洋德邑的第一批业主,2003年9月,他与招商银行长安街支行签订了贷款协议,贷款60万元,每月还款3937元,还款期限为20年。但王先生在还款19期后,便不再还款。直到银行起诉,他欠银行本息共计58.9万余元。

  法院判决王先生偿还贷款的判决生效后,王先生下落不明,于是,他的房产被作为执行物被法院扣押查封,此后进入拍卖程序。

  但在2008年11月到今年春节的三次拍卖中,该房产均因无人问津而陷入流拍,银行也不接受“以物抵债”,于是,这套单元房按照法定程序进入变卖环节。

  在2008年11月第一次拍卖会上,由于正值金融危机,房产经纪对该房作出的评估价是128.88万元,每平方米的价格为12150元左右,而当时该房产在二手房市场上的价格为每平方米12551元。

  第二次拍卖是在今年1月份,法院给出的拍卖价格约为119万元,平均每平方米的价格约为12260元;而当时的二手房市场价格为每平方米13000元左右。

  两次流拍后,该房的身价在春节前夕的拍卖会上,评估价跌至109.548万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大概在10334元,而当时的二手房价跌到历年最低,为每平方米11039元。

  买家出手

  多等10个月多花47万元

  今年7月,东城法院在媒体上公布了对该处房产举办变卖会的消息,变卖竞价与拍卖相似,以第三次拍卖的起拍价109.548万元作为角逐起点,在短短几天内,法院接到数名申请者的“购房意愿”,其中7人痛快地交纳了先期30万元的保证金。

  昨天下午2点半,在法官宣读变卖程序后,本市首个房产变卖会开始。仅7分钟,这栋一度贬值到109万元的房产身价飙升至156万元,并最终以该价格成交。

  购买者是今天的2号,他曾经参加过该栋房产在今年春节前的第三次拍卖。据他表示,由于当时认为楼价还会继续“跳水”,因此在那次拍卖时采取了观望的策略。时隔10个月,这栋房产被他划入囊中,但他为此却多付出了47万元。

  变卖结束后,几名落败者面对记者轻松了许多。其中,在房产价格升至146万元之前,一直踊跃举牌的1号购买人明确表示,自己购房就是为了投资,心理价位就是146万元。

  而年过六旬的5号购买人则在133万元时便退出了竞争,离开时,他挽着老伴的手说,两口子买房是为了居住。

  而在竞争中只举过一次牌的7号选手则说,没想到在变卖会上房价会长得这么快,在114万元时,便超出了她的心理承受范围。

  银行表态

  楼市不稳定 不愿以物抵债

  作为此次变卖会的受益人,银行派代理人参加了此次变卖会。变卖会结束后,他们对如此迅速地解决掉这笔贷款坏账感到很满意。

  该处房产如今身价倍增,为什么银行没想过以物抵债,优先将房产作为债务收到名下,再以银行的名义进行拍卖呢?

  据银行代理人说,首先,以物抵债需要领导部门审批,手续麻烦;其次,楼价在去年和今年均不稳定,银行有赚钱的可能,也有赔钱的可能,通过法院变卖,更加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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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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