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涨的房价惊动了中央政府。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明确提出,“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专家认为,与以往相比,本次会议明确提出的是“遏制”,力度明显重于“抑制”,更狠于“稳定”。
有评论说,短短几天,国务院对过快上涨房价的态度上了一个新台阶!标志就是用词从“抑制”变为了“遏制”。那么,在明令遏制的大背景下,不断上涨的房价还会上涨吗?抑或有下跌的可能?
房价上涨仍是常态
决定结果的不是调控的态度,而是调控的力度。笔者认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建议态度多于力度。必须注意到,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有两重含义,其一,国务院认为,现在是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而不是全部城市;其二,国家需要控制的是房价的上涨幅度,而不是上涨本身的状态。换句话说,房价上涨仍然是正常状态,只是不能上涨过快而已。
而在具体措施上,则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推出和加大土地供应。保障性住房保的是低收入人群,而更多的夹心阶层却仍然是上不及商品房下不及保障房,这样的人还不在少数。而增加土地供应,只是满足了开发商便宜囤地的欲望,如果没有严厉的闲置土地回收制度,此举的效果也将十分有限。大规模的拆迁,只会出现更多的唐福珍们。更何况,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钱从何来,建设周期又是多长,这些都是一个问题。实际上,房价调整,利息的多与少,才是最重要的命门。2007年楼市的调整,正是由于多次加息造成的。 陈秀美
遏制房价利房市发展
有必要强调,遏制房价不是打压房产。由于房地产本身的关联性,及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打压的态度是不对的,从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的主题:研究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来看,其目的也不是打压房产。这里,遏制房价和房地产本身的健康发展息息相关。
去年的房地产危机有着国际金融危机的原因,但还有着中国房地产本身的原因。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高价已经超出公众的购买能力,市场调整箭在弦上,恰好当时面临国际金融危机,导致了国内房产进入寒冬。今年房市的再次升温,固然有着救市、刺激等方面的原因,也有市场观望的因素。前期市场价格的回落恰恰促进了房市的升温。而就目前的房市来看,市场成交量脱节于房价涨幅,这表明房市有重新进入调整期的可能,如果任由房价上涨,远远超出公众的承受力,那么房市资金链条断裂绝不是空话。从这意义上说,遏制房价从根本上对房市健康发展有利。 (毛建国)
-不解
只是涨幅的涨跌
在笔者看来,当前的房价调控仍然着眼于“遏制部分城市的过快上涨”,这甚至是令人遗憾的———为什么只是部分城市还不是多数城市?为什么只是“过快上涨”而不是“上涨”本身?众所周知,目前中国的房地产价格所存在的问题不仅是“上涨过快”,而且更是“已经过高”;问题不仅在少数一线城市存在,二、三线城市甚至有些县城的房地产都已经严重“发烧”。
要遏制房地产价格上涨的“过快”,显然同时还要旗帜鲜明地遏制“上涨”本身,甚至更要努力促成价格的适度回落才是。可以说,正是由于以往某些地方和部门对此的模糊态度,甚至完全不敢提让房价回落的观念,才造就了调控的屡屡无功。如此态度的一个直接后果是,中国的房地产市场长期使用着一个极具“忽悠力”的概念:“涨幅”。一直以来,某些部门或专家等所谓的房地产涨跌,绝大多数并非其价格绝对值的涨跌,而只是“涨幅”的涨跌。也即其所描述的并不是“上涨速度”,而只是“上涨的加速度”,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其客观性。 (郭之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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