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年1月1日起私自销售保障房最高罚款20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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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明年1月1日起私自销售保障房最高罚款20万
2009年12月21日 11:12 来源:大河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明年1月1日起新规实施

  私自销售保障房

  最高罚款20万

  地产企业和中介私自销售或代售保障住房的,将被房管行政部门处以最高20万元罚款。

  新的《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将自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不提供验收证明,可拒绝收房

  目前,在房子开发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开发商将未进行竣工验收或未达到使用条件的房子交给业主使用,从而产生纠纷。

  新条例明确规定,房地产企业在交房时,应当向买方提供符合交房规定的证明材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真实的,买方可以拒绝接房。

  私自卖保障房,最高罚20万

  为了让保障住房真正能惠及符合条件的家庭,新条例对违规倒房现象专门进行了处罚规定。

  新条例规定,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销售保障住房,禁止中介机构代售保障新住房。如果擅自销售和代售,由市县等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其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河南商报记者 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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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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