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楼道滑倒骨折 物业公司赔偿1.4万
2008年09月01日 17:09 来源:北京晚报
因在楼道内滑倒致骨折,业主李女士将负责楼道保洁工作的物业公司告上了法院。记者上午获悉,由于事发时物业人员刚在楼道内拖过地,物业公司又无法证明设置了提示牌,朝阳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李女士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4万余元。
今年1月17日上午,北四环东路某小区居民李女士,在住宅楼一进门的大厅处滑倒,导致骨折。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住院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2.9万余元。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人员在雪后进行保洁服务时,不应使地面过分湿滑,同时还应当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以保障业主及其他人的安全。庭审中,物业公司虽称设立了警示标志,但没有提供有效证据,对此应承担不利后果。但法院同时认为,李女士作为成年人,在雪后地滑之时,也应当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据此法院认定,物业公司承担60%的责任,李女士自己承担40%。(记者张蕾)
【编辑:蓝玉贵】
相 关 报 道
图片报道 | 更多>> |
|
- [个唱]范范个唱 张韶涵助阵破不和传言
- [情感]男子街头菜刀劫持女友
- [电影]《非诚勿扰》片花
- [国际]乌克兰议员在国会比试拳脚
- [娱乐]庾澄庆说没与伊能静离婚
- [星光]小S台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语晨与周杰伦绯闻成焦点
- [科教]南极科考雪龙船遭遇强气旋
每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