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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物业更替取暖计费方式也变 业主拒交取暖费

2008年12月25日 15:34 来源:法制晚报 发表评论

  新老物业更替,取暖计费方式发生变化。今冬,海淀区永泰园新地标小区的不少业主坚称从老物业所购取暖字未用完,拒绝向新物业交纳取暖费。

  截至目前,永泰园新地标小区物业部门收到的取暖费不足一半,虽然物业仍按时供暖,但物业负责人刘经理表示如果供暖季结束后,仍有业主拖欠供暖费,物业部门将通过法律手段讨要欠费。

  事出有因

  新物业 变更取暖收费方式遭质疑

  2007年,永泰园新地标小区老物业突然撤离,西三旗街道采取应急措施,海房物业接管小区。新物业进驻,将之前老物业采用的分户购字取暖改为按标准面积收费。

  今年11月15日,本该开始供暖的海房物业却犹豫了。“供暖费只收取了不足50%。”物业刘经理说。

  而拒交的业主则表示,买楼时承诺分户供暖,即“用多少,买多少”,为什么现在要一刀切按面积收费?之前购得的取暖字又该怎样处理?

  虽然目前小区物业保证按时供暖,但刘经理表示如果供暖季结束后,仍有人未交纳供暖费,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讨要回来。

  业主声音

  按标准面积收费 业主发愁家中“存货”

  业主舒女士告诉记者,从2001年搬进来到海房物业接管小区,供暖都是采用分户计量的收费方式。

  “当时有两种收费方式,一种是22元/平方米,一种是0.42元/字(每年至少购买600字)。”舒女士说,南边朝向的业主因为室温较高,为避免浪费,大部分都买字取暖。

  业主周先生则表示,目前家里的表上还有3000多个字没走完。“新物业现在按面积收供暖费,可我这表里的字也是以前拿钱买的啊。”

  物业声音

  收费同时将备案 为日后解决问题留证

  海房物业刘经理表示,接手永泰园新地标小区时,新老物业在供暖分户计量上未完成交接。为了能够公平快速地解决供暖问题,物业按照北京市的统一标准30元/平方米来收取供暖费。

  海房物业刘经理告诉记者,确实有一部分业主家里的表上还剩有老物业服务时充的字。如果业主现在交纳了供暖费用,他们在给业主重新输字的时候会留记录备案,为业主以后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留下证据。“老物业留下的尾巴,让我们来承担责任,这是不公平的。”刘经理说,海房物业曾就表中遗留的字数如何结算一事与老物业进行交涉,但始终未能解决。

  律师说法

  北京市致尚律师事务所李春艳律师表示,在不明确两个物业到底是否进行了交接的情况下,业主可以同时起诉两家物业,然后由法院来裁定到底谁来为业主表里的数字买单。

  另外,小区是集中供暖,业主不能以任何理由拒交供暖费,物业部门也可以依照法律对欠费进行追讨。(孙永军 记者王优)

编辑: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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