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春晖花园"—消防未通过 缘何就交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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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南宁"春晖花园"—消防未通过 缘何就交房?
2009年05月04日 18:58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楼盘未通过消防验收的情况下,就仓促要求业主入住,广西南宁“春晖花园”的业主们对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提出了疑义。

  2006年底和2007年初,广西春晖花园楼盘第一期商品房80余户业主,于先后购买开发商南宁春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春晖公司)的商品房,合同约定是在2007年5月开始交房。但是在该楼盘未通过消防验收的情况下,春晖公司却在2008年5月要求业主入住或进行装修,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您(业主)负责”。

  4月5日,记者来到春晖花园,业主刘小姐告诉记者,他们大多是2007年初和春晖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5月前后交房,可是到4月底,春晖公司通知说,房子要到7月才能交付,等到7月,又说要到10月才能交房。就这样一拖再拖,一直拖到2008年5月16日,春晖公司终于发《交房通知书》告知,5月18至31日交房,还强调“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不按本通知要求来办理交房手续,又不提出书面说明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您负责”,部分等房心切的业主接了房屋钥匙。

  可是,大多数业主现场验收时,没有得到《住宅质量保证书》、《质检合格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更没有看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表》、《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城市排水许可证》等商品房项目交付使用所必备的相关证明文件。于是,大部分的业主拒绝收房。

  业主们这时才知道,2007年11月,南宁市青秀区公安消防支队对春晖花园C区2#、6#楼进行消防验收,发现该工程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消防验收不合格,应当整改后重新申报消防验收。2008年5月8日,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复函同意业主可以进行房屋内部装修,但建筑主体须经验收合格后,业主方可入住。

  7月30日,该支队还出具《关于调取春晖花园C区1、2、5-10栋和B区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答复函》(南公消函【2008】22号),称对2007年11月26日春晖再次提交复检申请,因该项目没有消防车道、市政水、电未通,仍不具备交房条件。另春晖花园C区1、5、7、8、9栋和B区从未向南宁公安消防支队提交过消防验收申请。

  于是,春晖花园没有通过消防验收,小区已有一百余户左右业主入住了近一年,直到2009年1月,工程才通过消防验收。

  春晖公司廖副总经理和办公室吕主任接受记者的采访。他们说,因为政府修通向春晖花园的云景路延期,影响了整个工程的进度,导致延期交房,“这是不可抗力,公司也没办法”。

  但是记者注意到,根据南宁市政府办公厅文件显示,作为城建重点项目的云景路,工期是从2004年开始,2008年都还在续建中,是一直按照早就公布的建设项目计划表在进行。

  对于春晖花园通过各部门的验收问题,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表》、《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城市排水许可证》等,廖副总称还在办理之中。

  北京长歌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认为,春晖公司已经涉嫌违法销售商品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对此,本报将继续给予追踪报道。

【编辑:刘丛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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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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