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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第一拍"欲按期强拍 专家:交易涉嫌违法

2008年12月09日 09:3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表评论

  办“双证”申请“绿色通道”受阻 拍卖方和承包方提出“先拍后证、按证流转”———

  “我们的场地已经订好了,12月28日在国际饭店。”昨天上午,平谷区大兴庄镇良庄子村两名村干部到区林业局申请“绿色通道”,加速办理待拍山地“林权证”,区林业局回复“按照正常流程办理”。至此,“第一拍土地”顺利流转的要素条件“双证”,在原定拍卖日前办理下来已希望渺茫。

  而此时,“土地流转第一拍”总策划赵晓凯回应记者说,拍卖会各项准备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并提出最新“方案”:“先拍后证、按证流转。”

  -承包方:

  “双证”进展不乐观

  昨天上午,良庄子村向平谷区林业局递交了“特事特办”申请,希望能开辟绿色通道在拍卖会举办日前拿到“林权证”,但区林业局没有受理这份申请。

  区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答复中表示,只能按程序走,一步步来,并要求良庄子村出具毗邻村(单位)在边界上签字盖章的边界地形图等材料,根据办证流程,分别在两村公示30天以后才能发放产权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理林权证必须依照《森林法》相关规定和政府相关制度办事。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对于土地面积的准确数字必须由区国土资源局提供权威数据后经林业局实地核准,才能按照公示程序公示,“没有上级授权,我们只能按照规定办理。”

  上周五,“土地证”办理一度出现转机,区国土资源局受理了“特事特办土地证”的申请,并于昨天上午由专人前往市国土资源局征求上级意见,“由于上级政府还未给予答复,我们也还不知道有什么进展。”负责到区里办证的村干部告诉记者,但按照区政府上周通气会上提出的“办理双证后合法流转土地”原则,“林权证”加急办理受阻后,拍卖会前拿到双证希望渺茫。

  -拍卖方:

  先拍卖后办“双证”

  昨天下午5点,平谷“土地流转第一拍”总策划赵晓凯得知“双证”的最新进展后表示,“无论双证能否办下来,都将按照原计划拍卖,先拍后证、按证流转”。

  “这是我们的备用方案,虽然村里还将继续为办理双证努力,但我们的拍卖计划将不受能否拿到双证影响。”赵晓凯对此的解释是,这种先拍卖后拿“产权证”的情况在土地拍卖中相当普遍,“我认为这不是违法的,并且有很多实际操作的案例,我们已经与各个竞拍方沟通这一情况。”但这同时意味着,竞拍方很可能在参加竞拍时不能拿到“林权”、“地权”的相关证明,“竞拍方只需交纳50万元押金,没有什么风险。”

  赵晓凯透露,几千份相关资料和标书已经准备妥当,并已将场地定在国际饭店,“场地都订好了,我们的拍卖会将如期举行,不受双证影响。”昨天区林业局拒绝“特事特办”后,良庄子村村支书,同时也是山地承包人之一的张玉旺也表示将拍卖进行到底,同意按照拍卖方的方式先拍后证,“证件晚一点下来,就等到证件下来以后再交易,只是时间问题。”

  -竞拍方:

  “双证”不全将重新考量

  昨天下午,又有一家“新面孔”加入此次“流转第一拍”竞拍,据艺海拍卖行透露,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美籍华人已表示愿意加入此次竞拍。此前,虽然有两家竞拍方宣布退出,但除了最先对此地块感兴趣的“台湾商人李复圣”外,来自香港的太空旅游公司也于前两日表示将加入竞拍。而该公司的代表蒋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同样看重这个地块的附加价值,这是我们目前加入这个地块竞争的原因之一。”

  他表示加入竞拍前直至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他和他的公司工作人员并未去“山上”实地考察,“一个星期前,我们从网络、报纸等媒体看到这则消息,由于正在寻觅太空公园大陆选址,于是决定加入竞拍。”当记者询问他关于“流转第一拍”是否涉及炒作嫌疑的问题时,他表示,“好的宣传是我们非常高兴看到的,为土地加入了无形的附加值”。

  由于张玉旺、拍卖行都表示“先拍后证”,对于这个问题竞拍方显得更加谨慎,蒋方告诉记者,“我们和拍卖行的接触还没有到最后的实质阶段,也就是说我们还要评估这块土地,如果在拍卖前没有拿到证,我们将依据这一点重新评估政府对此的态度,并决定是否参加竞拍。”而最早参加拍卖的台湾商人李复圣也表示,能否有证是他们最终参加拍卖与否的一个考量。

  专家看法

  没有产权证明 进行交易涉嫌违法

  昨天拍卖行提出“流转第一拍”将不改变拍卖日期,按原计划进行后,针对拍卖行方面提出的“先拍后证”的合法性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和专家,专家对此表示,贸然拍卖日后将可能引发几方的法律纠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宗玉教授表示,一方面来说物权法规定物权是需要登记的,由于此次土地流转的拍卖标的物实质是属于物权中的土地使用权和林权,因此如果没有证件证明土地或者林地的物权是不能进行拍卖的。他告诉记者,按照法律,拍卖作为交易的一种形式,拍卖前需要进行登记,而登记需要有证书,因此拍卖前依法办理手续时按照物权法要求需要出示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张玉旺目前还没有证书,因此按照程序拍卖无法进行。

  针对张玉旺和拍卖行提出的“先拍后证”,世嘉律师事务所的范柏松律师认为,针对“土地流转第一拍”这个个案,在张玉旺没有可能在12月28日前拿到“林权证”和“土地证”的情况下,只有政府部门出示相关证明,说明双证办理过程中除手续外已不存在“瑕疵”——没有产权纠纷或产权不明问题、山地“没有被抵押”,按照特事特办的方式才有可能实现“先拍后证”,“而且这样的形式只能作为个案处理,从行政资源角度考虑,不具有普遍推广的意义。”如果拍卖既没有政府出示的相关证明,又没有“双证”,作为拍卖形式的产权交易,在没有产权证明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将涉嫌违法。

  范律师说,按照法律,我国对不动产产权管理实行“登记制度”,不动产交易只有到政府部门登记后才能正式生效,“最好是办完双证后再拍卖,拿不到证拍卖后可能造成多方的纠纷,还可能对司法资源造成浪费,提前拍卖后因纠纷引发的麻烦可能比延期拍卖要大得多。”

  政府声音

  区林业局:

  希望拍卖依法进行

  “区政府一直以来对土地流转的态度没有变化,从未反对土地流转拍卖。但同时要求要依法进行,政府支持农民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对集体土地进行流转。”平谷区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从记者口中得知拍卖行决定“先拍卖后办证”时显得有些吃惊,他首先重申了区里的“原则”,同时表示,“如果先斩后奏,可能涉嫌违法。”

  “我们答复他们按照程序来办理,也是根据《森林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平谷区林业局没有权力批准良庄子村跳过这些程序,我们并不反对这件事,不要急,按照程序来。”这位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良庄子村“先拍后证”的提法表示不能接受,“我认为这是违法的,没有林权证,没有林地面积、没有林地承包权,怎么证明这是多大的一片地,又怎么证明这片林子就是张玉旺或者良庄子村的。”

  据平谷区林业局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待拍土地面积需要由区“国土局”提供准确数字,再由区林业局派专门人员测绘,然后根据公证后生效,先拍卖后办证是不可能的。

  区国土局:

  强行拍卖做法不妥

  而办证进程中另一个关键部门,平谷区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了相似的意见,听说拍卖行将先拍后证,这位负责人就笑了,他表示:“集体土地承包使用证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权证,如果没有证件,拍卖行怎么向竞拍方交待呢?卖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说明房子是你的?”他同时表示,由于国土资源部对土地流转的相关细则最早年底出台,“没有比照的具体条例,但是没有证就拍卖应该不行。”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农村土地流转细则尚未出台前,政府鼓励进行“尝试”,“但必须是合法的,政府也希望引导拍卖形式能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原则进行,如果拍卖行强行拍卖,先上车后买票,是不妥当的,并且交易的合法性也很难讲。”(杨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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