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优惠政策为何难明确?银行利润遭挤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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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量房贷优惠政策为何难明确?银行利润遭挤压
2009年01月06日 08:5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表评论

  一向被视为优质业务的房贷业务如今或成为商业银行手中的“烫手山芋”。  

  存量房贷优惠“难”

  “真的很无奈。”建行上海分行一位人士向记者表示。新年伊始,各商业银行零售信贷部门不得不面对一个已经困扰他们近几个月的问题——如何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根据目前媒体的披露和记者对部分商业银行的了解,目前包括工、农、中、建在内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仍然没有就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公布明确信息。

  “从商业银行的角度考虑,本不愿意调整这部分房贷的利率,但又不得不面对来自市场竞争和监管层的压力。”上述建行人士表示。虽然不情愿,但在两重压力之下,各家商业银行的业务部门还是暗中着手操作,“目前可以明确的是,2008年之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且所购住房是首套利用银行贷款购买的普通自住房的客户,可以享受基准利率0.7倍的优惠。”上述建行人士表示。记者从中、工、农、交等银行了解到,这一优惠标准在这几家银行同样适用。

  然而对于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存量房贷,各家银行目前尚未明确口径。“从我们的情况来看,原则上不做调整。”上述建行人士表示,不过他同时补充,对于极个别资信情况较好的优质客户,银行可以根据客户提出申请的情况进行协商,确定优惠利率。

  “主要看银行的经营策略,如果这家银行对客户较为重视,也可能给予优惠。”交通银行上海分行零售信贷部一位人士表示。在经历了两个月的沉默之后,商业银行对存量房贷利率的调整出现分化恐在所难免,有市场人士预计这将造成商业银行争夺房贷业务客户,事实上,这一争夺在去年底即已开始。对此上述建行人士表示,“只能是抓大放小,即对原本贷款利率较高、贷款数额较大的优质客户做出更多让步,以留住这部分客户。”而对于原本利率就已经很低,并且贷款数额不大的客户,“如果客户一定要转到别的银行,也只能任其流失。”

  房贷业务地位动摇

  更大的分化来自对房贷业务本身,即房贷业务的地位开始动摇。根据央行有关贷款利率下浮空间的规定,目前对公贷款的利率下浮空间为10%,而房贷利率最大可以下浮30%,从利差空间来看,房贷业务已经没有优势可言,而从风险来看,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呈下行趋势,房贷业务的风险正在加大。“房贷业务的吸引力已经大不如从前,商业银行对这项业务的积极性正在降低。”沪上一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零售信贷部门负责人表示,“如果维持目前的局面,我们将削减房贷业务的指标,将更多的额度用于对公贷款。”

  不过,并非所有的商业银行都抱定这样的想法,交通银行零售信贷部相关人士表示,虽然调整存量房贷实属无奈之举,但银行方面并不会就此放下这块业务,“我们反而要增加更多的精力,争取更多的客户,薄利多销嘛。”这位人士表示,虽然在国家4万亿的经济刺激方案之下,对公贷款领域尤其是基础设施等领域有大量的机会,但对公贷款的项目贷款都是一次性发放,与之相比,零售信贷业务可以进行长期持续不断的开发。

  “比如对于房贷客户,我们可以吸收他在交行存款,还可以推荐他在我们这里买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对他进行全方位的财富管理推介。”这位人士认为,在进入降息通道的过程中,商业银行的利差空间将遭遇持续压缩,而对客户进行深层次开发,通过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来弥补利差的缩小才是商业银行的务实之举。(唐真龙)

【编辑:高雪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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