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管好2万亿公积金关键是回归“公”字——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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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管好2万亿公积金关键是回归“公”字
2009年02月06日 14:37 来源:燕赵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住房公积金对于百姓安居乐业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近年来,伴随着住房公积金规模的日益庞大,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域大案要案频发。专家称,如果按照现在的速度增长,在不久的将来,住房公积金将会成为中国最大的基金。现行的监管模式和制度能否管好这样一大笔钱令人生疑。一系列事关住房公积金的大案一再敲响警钟——变革公积金管理体制已经刻不容缓。(2月5日《法制日报》)

  住房公积金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呈整体上升趋势,且要案频发,千万元案件几乎成“家常便饭”,监管体系的脆弱与机制的滞后向决策者提出了必须应对的问题:谁为2万亿住房公积金当“保镖”?

  公积金管理和使用必须回归一个“公”字。2万亿公积金回归“公”字要从体制上开始。现行公积金监管体制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部门监督。通常情况下,央行和银监会对于金融机构的监管是极其严格的,而公积金管理中心却长期置于金融监管机构的视野之外,成为管理大笔款项的特权机构。监管职能非常脆弱,有时甚至是形同虚设。

  在现行物权法的赋权中,作为产权人的缴存大众,有理由过问其信托财产的用途和去向,并对如何监管具有话语权、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因此,在调整公积金的重大决策和投资方向时,必须召开听证会,及时吸纳业主代表意见和建议,在没有获得多数票通过的前提下,不得擅自动用公积金。公积金在使用上的程序必须予以改革,体现便民快捷和效能的原则,不少城市已先后实现公积金的按月提取,这说明按月提取并非不具备可操作性,完全可以全面推行。应该充分考虑真实需求,取消和减少不必要的烦琐程序,使用程序上更加人性化。

  公开是住房公积金安全的生命。不仅仅公开公积金本身的动态信息,而且应公开相关监管机制与制度的调整与设计;不仅仅是年度资产负债上“例行公事”的公开,而且是从缴纳到拨付、使用、结存上的全程公开,时时公开,事事公开,特别是涉及较大金额公积金的流动还需在主动公开的前提下,及时准确地通过媒介发布信息,接受缴存人与全社会的共同监督。缴存人管理委员会有随时查阅公积金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权力,有随时提出要求管理机构和其他相关方接受质询的权力,有发现疑点随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介入调查的权力,对调查事项必须作出结论予以公布。与此同时,建立事前事中有缴存人管理委员会代表参与的跟踪审计制度,公积金的全方位、全天候公开也是从制度上预防腐败的长效之举,务实之举。公积金越透明公开,越跟公众“亲密接触”,就越安全。(梁江涛)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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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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