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批地方购房落户新政:户口不是开发商赠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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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批地方购房落户新政:户口不是开发商赠品
2009年03月05日 15:59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购房落户’政策根本就不可取,因为它不仅违法,而且违宪!”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购房落户政策其实是把户口作为一种商品来买卖。但是,户口其实也是公民的身份,而购房落户就是把‘身份’当作商品来交换,把户口交给开发商与房产一起出售,岂不是侵犯了公民的身份权、人权?”

  全国两会召开之际,一些地方推出的“购房落户”新政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就在3月3日,广东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购房落户政策。而在此之前,重庆规定,新购房户在主城区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可将户口迁入主城区。天津宣布申办天津市蓝印户口的购房款标准。尽管“买房落户”政策被一些媒体解读为地方政府为拯救楼市而出台的政策,但这究竟是地方政府为刺激楼市、鼓励住房消费而出台的有力举措,还是如某些网友所言“买房还是买户口”?

  王太元:户口救市是寅吃卯粮

  3月4日,在搜狐“两会访谈室”围绕购房落户这一话题,研究户口制度近20年的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王太元坦言,单纯靠买房就能拿到一个城市的户口,这无异于病急乱投医。

  他分析说,现在如果用户口救房市或者其他的市,短期看是无本万利,长期看肯定弊大于利。因为现在附着在户口上的权益很多,一个外地购房者肯定会打这样一个算盘:现在买房价格不太划算,但买房以后,附着在户口上的各种财政补贴、资源占有与发展机遇,会长期地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好处。

  “我个人认为,如果把户口所负载的各种公共财政支出加上,恐怕十年之内,这些实行购房落户的城市财政都是负增长。所以我说,‘购房落户’是寅吃卯粮,理性、负责、有长远眼光的政府,不该也不能做这样的事情。”王锡锌:存在四大“不公平”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锡锌就认为,“购房落户”政策缺乏法律依据,因为按照规定,当前的户籍制度是由中央设立和制定的,在权限没有依法下放的情况下,户籍制度改革的权限也属于中央,相关法律、规则由中央制定。

  王教授认为,购房落户还存在四大不公平:一是可能由于某地户口需求的大量存在,外地民众拥入导致房价始终处于高位,很多本地居民买不起房子,造成不公平;二是“购房落户”都有资金门槛,例如杭州最低是80万元的房子,造成穷人和富人间的不公平;三是一些地方购房给蓝印户口,在福利等保障上与普通户口有差别,不公平;四是造成了产业间的歧视,为什么只有买房可以落户而买其他东西不行!易宪容:户口不能当商品卖

  “支持购房落户的,肯定是某些房地产开发商,可即使有了这个政策,也救不了楼市。”在易宪容看来,即使是购房落户,也救不了楼市。他认为,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根本问题是价格太高,泡沫太大,是高房价与消费者购买力之间存在着矛盾,而不是说不存在购买需求。“房价高得超过了人们购买力,卖不动了;现在你想让你的房子卖出去,关键就是看价格有没有变化。不要指望政府出台政策来补助,而且就算政府伸出援手来救,有用吗?”易宪容说。

  而“购房落户”这个政策,就好比是商家为了促销商品而附赠的赠品,“买一赠一”虽然对很多客户不可谓不诱人,但是很显然,如果价格与价值相差太大,也不会有多少人会为了得到一个赠品而去花那个冤枉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抓住房地产主要矛盾,还想着怎么把高房价的状况保持下去,肯定不行,购房落户也救不了楼市。记者 仲爱梅 郭静

【编辑:蓝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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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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