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8月17日电 (记者 陈静)上海浦东法院17日对三起发生在世博园区内的盗窃案件进行公开宣判,8名被告人获刑。
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刘某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罚金从人民币1000元至4500元不等;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邵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1000元。
据了解,三起案件均发生于5月份,为在世博园区内扒窃游客财物的案件,其中两起为结伙作案,被窃场所均在场馆内,被窃财物集中于手机、高档相机镜头等。
据知,8名被告人中有5人为累犯,年龄最轻的仅为21岁,最大的为42岁。案发后,警方在短短半个月中即抓获了8名犯罪嫌疑人。
浦东新区法院公布了三起案件的相关情况。从5月12日至16日,被告人刘某连续五天趁游客在印度馆、西班牙馆等场馆兴致勃勃看舞蹈表演时,摸走手机四部及索尼数码相机一部。
成某与陈某、朱某在世博园内对携带高档相机的游客伺机下手。5月16日,三人在也门馆内窃得一台单反相机,并以6500元的价格卖给邵某。翌日,四人均被警方抓获。
卢某、雷某和李某则于5月7日,在韩国馆内成功窃取一女游客相机镜头后,又频繁进出世博园期间,盗得一部相机和一部手机。12日,警方将三人抓获。
法院表示,世博园区每天聚集着来自世界各地的数十万名游客。上述犯罪行为严重危害公民的财产安全,破坏了文明有序的世博园区游览秩序,应当严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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