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7月7日电 (记者 姜煜)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今天发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10年7月5日,上海累计发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189亿元。
其中,货物贸易进口168亿元,货物贸易出口9亿元,服务贸易12亿元;累计发生跨境人民币购售业务54亿元,人民币跨境拆借和账户融资52亿元。
人行上海总部有关人士介绍,目前上海共有21家境内代理银行为境外参加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202个,其中52个来自港澳,150个来自包括东盟在内的38个国家。
据知,2009年7月6日上海等5个城市率先在中国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一年来上海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渠道畅通,人民币出口退税及进出口报关政策清晰明确,操作流程便利,受到了试点企业的普遍欢迎。
今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目前,试点范围已扩大到中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企业可以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将不再受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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