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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金银销赃渠道 金店回收金饰品要备案

2011年09月07日 15:48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记者从福建省宝玉石协会获悉,由福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拟定的《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规范》(下简称《工作规范》)最快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目前该《工作规范》仍在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福建省宝玉石协会相关负责人称新《工作规范》实施后将进一步规范我省金银珠宝的销售、回购与置换等业务。

  福建省宝玉石协会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由于金银珠宝回收相关法律、法规滞后,大型珠宝店不敢轻易回收旧首饰,以旧换新也只局限本品牌产品。一些打金店在回收或置换旧金饰品时只认货不认人,相关法律法规的漏洞为不法分子销赃金银首饰提供可趁之机。

  为此,《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金饰回收或置换管理制度: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应当对回收的金银珠宝进行查验,并应当详细记录其基本特征、来源和去向;应当登记出售、置换金银珠宝的单位名称或个人的居民身份证,登记档案应于30天之内交福建省宝玉石协会备案。

  据介绍,在过去两年多的时间里,我省珠宝行业已发生抢劫(包括刑事案件)等案件共138起,尤其在今年金价攀升的背景下,我省金店被盗被抢案件频发,其中以团伙伪装成消费者到金店分散营业员注意力的方式实施偷盗抢劫的案例成为新焦点。

  因此,《工作规范》中商品管理制度规定:珠宝店在销售珠宝首饰时,每位营业员一次只能接待一档顾客,每次只能出示一件商品,出示第二件商品时应将第一件商品放回柜台内;当有多位顾客出现时,必须有店长或其他营业员予以监视。

  福建省宝玉石协会负责人介绍称,由于金银首饰容易销赃,成为罪犯抢劫、盗窃的主要目标,因此该《工作规范》出台后,珠宝玉器店也可参照本规范执行。本报记者 李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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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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