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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涉水熄火免水中启动后不可获理赔

2011年09月28日 15:02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年8月,上海地区多日连降暴雨。某日,陈先生下班后驾车回家,在行驶至一立交桥底时,适逢较深的雨水聚集,由于是回家必经之路,只得涉水前行。

  然而,车辆前进至半途便在水中熄火,陈先生再次点着发动机。发动机启动后,活塞的巨大吸力将雨水从排气管倒吸进气缸,导致发动机严重受损。

  事后,陈先生立刻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经定损,仅受损的发动机维修费用就需要3.5万元,车辆整体维修费用达到5万元。于是,陈先生在完成修理之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5万元车损保险金。

  按照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只有自然灾害直接造成保险车辆的泡损、淹没、冲击等损失时,保险公司将会根据合同义务承担保险金赔偿责任。但在陈先生案件中,车辆的损失主要是驾驶员在车辆涉水中不当处理、强行启动所致,属于人为因素造成的保险车辆发动机损坏。

  根据保险理赔的近因原则,造成保险车辆发动机损失的近因不是暴雨,因此不属于保险合同所列的责任范围。而在免除责任中也明确列出:“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及“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直接损毁”,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温馨提示:涉水后,驾驶员千万不要在车辆水中熄火的情况下尝试再启动发动机,应该将车辆推行出积水区域,然后报案等待专业救援。

  此外,人保财险也提供针对“发动机特别损失险”的附加险。投保之后,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在水中启动导致发动机进水而造成发动机的直接损毁,保险公司依然负责赔偿。若陈先生事先投保了发动机特别损失附加险,那么案件中发动机损失3.5万元的修理费,就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付。

  中国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公开承诺:

  1、开通全险种客户保险信息自主查询服务:除特险(含能源、航空、航天)外,中国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开通全险种保险信息客户自主查询服务,客户通过登陆公司电子商务网站、拨打95518专线或4001234567、亲赴营业柜台,经身份验证后,均可实现承保、理赔信息的自主查询;

  2、万元以下不涉及人伤的车险案件,1小时通知赔付;

  3、电销车险对9座以下家庭自用车和非营业车辆客户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包括拖车、送水、充电、更换轮胎、紧急拖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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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文萱】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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