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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建言 引入信用保证保险助小微企业融资

2012年03月12日 09:05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为解除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发展不善而无法偿还贷款”的担忧,五年向大会提交了45项提案的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提出,可通过引入信用保证保险的方式,来降低金融机构借钱的风险。

  信用保证保险是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产品,是一类由保险人为信用关系中的义务人提供信用担保的保险业务。比如甲公司承包了乙公司的工程,乙公司在交付定金后担心甲公司无法按期完工,可要求甲公司购买信用保证保险,一旦甲公司无法按期完工,乙公司可以获得相应的风险赔偿。相当于甲乙两公司的风险被第三方机构分担了。

  闫冰竹在提案中谈到,许多发达国家都是通过政府支持下的金融机构间接融资,以及信用担保、信用保险系统的共同参与,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而目前我国信用保证保险的发展中还存在着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政府政策支持乏力,保险企业介入意愿不强,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

  为此,闫冰竹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尽快形成相关的法律文件,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提供法律支撑。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应为开办小微企业贷款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开放相关的征信系统查询权限,资源共享。

  二是保监会应制定促进小微企业贷款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稳步发展的措施,鼓励、引导保险企业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

  三是应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基金,专门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信用保证保险保费补贴和分担贷款损失偿还费用。

  四是将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作为准政策性保险,像出口信用保险一样能有国家政策支持,以增加信用保证保险的业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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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负“瘦身”给小微企业松绑

  增强融资能力,为小微企业输血,以应对成本过快上涨的压力是许多代表为小微企业发展开出的药方。但也有不少企业界的人士认为,小微企业在税负、社保基金等方面的负担是一只更大的“拦路虎”。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用友软件董事长王文京建议,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应进一步加大减税的力度。同时,应大幅度降低企业在社保基金中应当缴纳的比例,提高财政在其中的投入。

  今年两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表示,税务部门正在研究调整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的征收标准,计划由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吴迪)

【编辑: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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