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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伤人保险须赔偿 或致条款修改保费提高

2012年03月27日 11:06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最高法院21日发布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吸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以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受害方后,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偿。

  规定出台后,有保险公司业内人士认为,该规定会因醉驾成本低而使得司机酒后驾车概率提高,同时同等保额保险费必然增加,导致守法司机成本上升。

  相关人员分析,新规定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使得受害者能够及时得到赔偿不影响救助,有着积极的一面。接下来假如实施,可能要涉及到各保险公司保单条款的重新设计,也可能会涉及到保险公司费率保费方面的提高。  

【编辑: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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