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明码标价大限将至 杭州部分银行"晒"明细(2)
2012年03月27日 14:06 来源: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不合理收费亟待改变
眼下,消费者针对银行高收费、乱收费现象的质疑声一直不断。
仅以信用卡为例,目前消费者意见最大、也最为集中的主要针对两种收费:如信用卡透支,超过还款最后期限后,无论持卡人当月是否部分还款,都会被发卡行要求按照总消费额计息。换句话说,哪怕当月透支消费1000元,到期还款日仅剩1元未还,银行计算罚息也不是按1元算,而是1000元!
另外一种是取信用卡溢缴款也要收费。溢缴款,即信用卡客户还款时多缴的资金,或存放在信用卡账户内的资金。各银行对取溢缴款的手续费收费按0.5%至3%的标准收取,最低从1元到30元不等,最高从50元到500元不等,一些银行甚至只有最低收费,上不封顶。同时,银行规定溢缴款不产生利息。
不少消费者认为,仅靠收费明码标价,难以从根本上改变银行收费存在的不合理现象。关键是要打破银行强势垄断格局,并建立良好的体制、机制来约束银行的收费行为。浙江大学金融理财研究中心副主任严顺富表示,遏制商业银行收费冲动,还是要把基础类金融服务精细化,建立服务价格模型进行测算,得出合理收费价格范围,再由国家统一制定收费标准才是上策。
【编辑:曹文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