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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车辆天价赔付保险不够用 三者险赔付存法律空白(2)

2012年04月10日 09:13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参与互动(0)

  【评点】

  应推出“超赔责任保险”

  “中国民法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不能因为他是豪车车主,就可以不赔或少赔。”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认为,目前车险的赔付上限在法律上仍是一个空白点。近年来类似情况增多,除非对现有法规进行修订,限制开车人在极端情况下的赔付上限,这是解决途径之一。但前提是,豪华车辆需要适当提高保险费用。

  今年以来,保监会已下发通知,中国保险协会也拟出了保险示范合同,要求各家保险公司不得拒绝车主“代位求偿”的要求。也就是说,如果豪华车主被普通车主撞了,豪华车的主人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赔付,然后再由保险公司“代位”向普通车主追偿。

  而据记者了解,类似上述进行“代位求偿”的保险公司,经常会陷于追讨不回赔付金额的尴尬境地。庹国柱教授说,这也是保险公司不愿为豪华车辆上保险的原因。保险公司往往要求为豪华车辆购险人上调保险费用,从而减轻自己的负担。

  北京保险协会产险部主任李枫则表示,担心撞豪车?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不违反交通规则!“如果合法合规驾驶,在事故中无责,当然不用担心赔付的问题。”李枫说。

【编辑:曹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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