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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论:银行收费公开还可更透明

2012年04月10日 12:53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根据中国银监会的统一要求,在3月31日前,国内各银行须按照名录管理、统一定价、公开透明的原则,由总行统一制定服务收费价目名录,在官网上统一公布或印制手册发布。记者在采访与浏览网页时发现,银行对服务收费价格的规范已见一定成效,但在公开信息方面,不少银行仍“犹抱琵琶半遮面”,显得不够主动,突出表现在很多银行并未将须公示的内容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作为体现公开透明的服务窗口,各银行的自办网站却没能被有些银行加以利用,银监会“在网站上统一公布或印制手册发布”中的“或”字,或许让部分银行有机可乘。

  已公开征求完意见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应在其网点、网站等采用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价格水平和适用对象,所标示的价格应相互吻合,真实一致。不过,《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尚未正式施行。

  某大型银行人士如此解释:“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域经济环境差异较大,各分行会根据当地市场及客户需求对部分服务价格进行调整。为避免网站和网点价格不一致导致误解,我们的《服务价目表》由各分行在营业网点公示,未在网站统一公示。”

  银行网银客户则基本上可通过登录网银的方式查询服务价格,如兴业银行表示其“通过网银系统自动提示客户收费标准,充分履行告知义务,确保客户充分了解收费标准,自主选择”。据查,《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使用电子银行等自助渠道提供服务的,应在收取服务费用之前,提示金融消费者相关服务价格,并保证金融消费者对相关服务的选择权。”

  在公示方式的选择上,农行根据客户的金融消费行为,对于非柜面的电子银行服务,在网站上公布有关价格标准;对于柜面类服务项目,统一采取在营业网点放置纸质手册的公示方式,并鼓励有条件的分行通过宣传单页、电子滚动屏、自助终端设备显示和提示等方式进行补充公示。

  虽然银行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列示的收费服务项目比较有限,但纸质手册能确保客户了解服务价格。不过,某些银行并不接受客户对收费服务项目全面列示的纸质手册的索取,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公众有时候对银行过于苛责,你到其他行业消费,商家也未必给你一份商品价格明细表。”

【编辑:曹文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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