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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放宽境内居民境外投资限制

2012年04月11日 07:35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国家外汇管理局昨天表示,将稳妥有序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逐步拓宽资本流出渠道,鼓励国内符合条件的机构“走出去”,并放宽境内居民境外投资限制,今年以来央行多位高官频频吹风加快资本账户开放,改革或提速。

  我国的外汇政策一直强调“藏汇于民”,但现实却是居民手中的外汇投资渠道有限。2006年,我国推出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截至2012年3月9日,外汇局累计96家QDII机构752.47亿美元投资额度。

  央行发表的一份报告指出,我国家庭投资渠道相对缺乏,大量储蓄资金不能保值增值。

  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3月曾指出,我国加快资本账户开放的条件基本成熟且风险基本可控,个人海外投资渠道的开放将排在资本账户开放时间表的后期,至少5年至10年后才会考虑。这一报告被看做是央行首次就资本项目开放表态。此后,央行行长周小川也发文表示,稳妥有序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放宽境内居民境外投资限制等。

  业界认为,官方再次强调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放宽境内居民境外投资限制,或是政策“试探”。(记者苏曼丽)

【编辑: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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