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俊波:全面推动第二代偿付能力制度建设
(记者 朱瑶)昨日下午,保监会召开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以下简称“第二代偿付能力”)建设启动会,保监会主席、第二代偿付能力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项俊波在会议中指出,计划用3至5年时间建成第二代偿付能力。
项俊波强调,建设第二代偿付能力,有利于提高行业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有利于促进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增强保险业服务国民经济大局的能力;有利于提高保险监管水平,增强金融监管的协调性;有利于提高我国保险监管的国际地位,增强我国对国际金融新秩序的影响力。
项俊波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全行业要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升我国金融保险业国际影响力的战略和全局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保险公司、项目组、偿付能力标准委员会等有关各方要统一思想,增强参与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统筹规划。建设第二代偿付能力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细化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把握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统筹考虑各项工作,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分工协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每个阶段的工作成效,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群策群力。建设第二代偿付能力不仅是监管部门的职责,而是大家的共同事业,需要全行业共同参与,集思广益,共谋良策,使监管标准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更能适应保险业发展和防范风险的需要。
会议就下一步工作安排作出了具体部署。今年主要有三项工作任务:一是完成全面总结工作,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对过去偿付能力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回顾。二是完成细化整体框架的工作,进一步明确三支柱框架的具体范畴和制度内容,确定制度建设的基本方法。三是启动全部专项研究工作,在总结过去工作和细化三支柱框架的同时,全面开展最低资本标准、实际资本标准等其他专项研究工作。
项俊波指出,保监会要抓紧推动各项建设工作,在建设工作中要围绕一个框架,把握三个结合。一是围绕偿付能力监管三支柱整体框架。二是要把握国际趋势与中国国情相结合。三是要把握制度建设与行业风险管理相结合。四是要把握制度建设与提高国际影响力相结合。